南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现发布《南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主动公开情况:先后召开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柴油货车管控专项整治等新闻发布会。通过行风热线、南阳电视台等载体主动公开稳产保供、粮食生产、秸秆禁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两非”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信息20余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了工作计划、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等事项10余件,更新公告类信息等30余件。回应书记市长和地方领导留言板公众关注10件、市长信箱12件、局长信箱31件,按照政策依据和调查结论及时予以澄清答疑。通过12316“三农热线”接听咨询电话263个,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件45个,解答、回复、回访群众来电2000余次,编写信息简报10期。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年度内办结7件,办结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三农”工作,加强网站建设,全年通过局网站公开政务类信息2152条、农业技术类信息461条、监测预警信息623条、其他信息657条。明确专人运营“南阳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突出内容的丰富性和传播的时效性,发布信息2100余条。
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局网站进行监测维护,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逐步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政规范性⽂件
0
0
0
第⼆⼗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许可
666
第⼆⼗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处罚
1
⾏政强制
0
第⼆⼗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数)
⾏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项加第⼆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情况
⾃然⼈
法⼈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政法规禁⽌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正当理由⼤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复议
⾏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不够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三农”最新政策和解读信息,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增添“一图读懂”“图解”“访谈”等解读形式。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据我局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