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6年修订版)》《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预案(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6年修订版)》《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预案(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农办),职教园区乡村振兴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预案(2026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26年3月24日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重大洪涝、干旱灾害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河南省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农业防汛抗旱救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农业灾害损失。
1.3.2 快速反应,防抗结合。建立健全农业洪涝干旱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有效预防、抗救有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1.3.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农业生产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确保上下联动、响应快速。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按照《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宛农通〔2022〕33号)要求,我局已成立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等为成员单位。
根据市编办确定的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局内部分组织机构职能发生调整,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机构拟调整为局办公室、政策与改革科、计划财务科、粮食作物科、经济作物科、畜牧科、兽医科、水产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帮扶科、科技教育科、种业农药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网络安全与宣传科、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种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市畜牧发展中心、市乡村振兴监测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南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调度,指导灾害发生地政府及部门组织农村洪水淹亡畜禽打捞;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相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抗旱机械设备调度;指导农田积水抽排。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农业防汛抗旱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挥、组织、调度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向市委、市政府和农业农村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报告农业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农业防汛抗旱所需车辆的保障,做好汛期值班值守。
政策与改革科:配合有关部门,确定灾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
计划财务科:负责会同有关科室申请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导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粮食作物科:负责农业重大洪涝、干旱灾情相关信息和受灾动态情况收集分析、汇总与上报等;组织专家研判灾情,制定农业防灾减灾、灾后自救工作措施及技术指导意见,并指导落实;会同有关科室申请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经济作物科:提出经济作物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意见与措施,并指导落实。
畜牧科: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提出畜牧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意见与措施,并指导落实。指导奶业恢复生产。
兽医科: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及资金储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
水产科:提出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意见与措施,并指导落实。
乡村建设促进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指导受灾地区做好村庄积水排除、灾后环境清理整治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灾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方案。
帮扶科:承担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科技教育科:组织有关“三农”专家,指导基层开展灾后农业科技服务。
种业农药管理科:做好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
农田建设管理科:指导各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农田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农田积水排除工作。
网络安全与宣传科:牵头协调宣传报道、承担灾时相关舆情监测、报告、应对和处置具体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抗灾救灾;负责抗旱机械设备调度和灾后生产恢复所需农业机械调度工作。
执法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对灾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哄抬农资产品价格的投诉举报。
市种业发展中心:做好救灾种子的质量检测;协助做好救灾种子的调配工作。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粮食作物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提出灾后水肥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做好救灾所需化肥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受灾地区不同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提出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
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经济作物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
市畜牧发展中心:提出畜牧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做好灾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做好灾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
市乡村振兴监测中心:组织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
2.2 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粮食作物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分别成立综合协调、宣传报道、救灾资金、物资保障、灾情监测、技术指导、灾后防疫等不同职能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确保工作高效、协调一致、指挥及时。
2.3 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召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意见与措施,安排农业防灾减灾具体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核查、报告洪涝、干旱信息。
4.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组、专家指导组等,指导受灾县(市、区)落实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措施和技术措施。
5.在预案实施期间,组织人员应急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动态。
6.根据上位预案调整、机构职责变更等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 预警预防
3.1 预警发布
加强与市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重大洪涝、干旱等预测预报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农业灾害预警及应对意见与措施。
3.2 预防控制
农业灾害预警发出后,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局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准备;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业防灾减灾措施与技术。
3.3 灾害调查
实时调度农业洪涝、干旱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及损失情况;畜牧、水产养殖业受灾损失情况;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4 信息上报
农业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汇总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灾情。造成特别重大农业损失的,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干旱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收集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2日内向上级补报详情。
3.5 灾情发布
市级农业重大干旱、洪涝灾害信息在实施应急响应行动期间,依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内容为准。
4 应急响应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根据农业生产受灾程度及市防汛办、农业农村厅对我市应急响应启动情况,适时启动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行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职能工作专班密切配合,协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4.1 四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一般农业洪涝干旱灾害,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农业农村厅决定对我市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实施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应急工作。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派出市级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工作。
(3)灾区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提出防灾减灾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工作措施及技术意见,调剂调运救灾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物资,做好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4)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按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
(5)积极配合市防指组织的其他相关工作。
4.2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农业洪涝干旱灾害,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农业农村厅决定对我市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实施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应急工作,我局派员参加市防办会商研判会。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派出市级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工作。
(3)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助灾区调剂、调运、调拨救灾储备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等生产物资,及消毒剂、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
(4)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18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同时派员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5)积极配合市防指组织的其他相关工作。
4.3 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农业洪涝干旱灾害,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农业农村厅决定对我市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实施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加强灾情调度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我局派员参加市防办会商研判会。
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防汛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参与市防指工作专班的局领导在牵头部门相对集中办公。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派出由局有关单位负责人带队的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灾区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抗灾救灾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措施及技术意见。
(4)根据灾区要求,协调帮助灾区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兽药、农机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的捐赠、接收,以及调剂、调运、调拨等工作。
(5)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值守,每日8时、18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同时派员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6)积极配合市防指组织的其他相关工作。
4.4 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农业洪涝、干旱灾害,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农业农村厅决定对我市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实施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防汛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参与市防指工作专班的局领导和专家在牵头部门24小时集中办公。
(2)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时调度灾情并向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农业受灾情况、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进展情况。
(3)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派出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救灾工作组和农业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4)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防灾减灾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工作措施及技术意见,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和程度,建议市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同时,积极申请省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5)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协调帮助灾区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兽药、农机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的捐赠、接收,以及调剂、调运、调拨等工作。
(6)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7)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8时、12时、18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同时派员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8)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职能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密切配合,协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9)积极配合市防指组织的其他相关工作。
5 保障措施
局直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相关工作,保证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6 附则
6.1 本预案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3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预案(2026年修订版)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业防范应对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南省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制定背景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风险包括:一是对小麦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可能发生冬季冻害、早春冻害、晚霜冻害,影响小麦正常生长发育和最终产量形成;二是对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大风、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大棚温室设施受损,持续性低温过程可能导致露地蔬菜受冻,影响蔬菜生产,局部地区蔬菜供应出现阶段性波动;三是对畜牧业带来不利影响,雨雪、冰冻可能导致畜禽圈舍等设施受损,大风低温易降低畜禽生长速度和生产性能,严重时致使幼仔畜冻死,影响猪肉等畜产品供应;四是对渔业带来不利影响,雨雪可能造成渔业养殖设施、设备损毁和垮塌,鱼池结冰可能导致鱼类缺氧,影响渔业越冬保种。
二、组织指挥体系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组织灾害防范应对,确保上下联动、响应快速。
(一)市级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作物科。
组长: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人事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粮食作物科、经济作物科、种业农药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饲料兽药科、水产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帮扶科、科技教育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网络安全与宣传科、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种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市畜牧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成员单位人员成立综合协调、宣传报道、救灾资金、物资保障、灾情监测、技术指导等若干处置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确保工作高效、协调一致、指挥及时。
2.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农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挥、组织、调度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向市委、市政府和农业农村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办公室等报告农业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防灾减灾期间的车辆保障与会议保障工作。
人事科:负责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临时调配工作。
发展规划科: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会同有关科室申请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导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粮食作物科:负责灾情相关信息和受灾动态情况收集分析、汇总与上报等;组织专家研判灾情,制定农业防灾减灾、灾后自救工作措施及技术指导意见,并指导落实;会同有关科室申请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经济作物科:提出经济作物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意见与措施,并指导落实。
种业农药管理科:协调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负责灾害期间应急农药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畜牧科: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提出畜牧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意见与措施,并指导落实。指导奶业恢复生产。
兽医科:提出灾后动物疫病防控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及资金储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
水产科:提出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意见与措施,并指导落实。
乡村建设促进科:负责协调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优先抢修并恢复灾区饮水、道路、电网等基础设施;统筹灾后重建与乡村建设,统筹受灾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村庄清洁,做好农村户厕后期管护服务。
帮扶科:指导各县(市、区)和驻村帮扶力量开展受灾农户排查,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动态掌握重点群体(脱贫户、监测对象)受灾情况及帮扶需求。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受影响农户按程序纳入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督促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灾后帮扶与恢复重建,推动兜底保障等政策落实,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科技教育科:组织有关“三农”专家组,指导基层开展灾后农业科技服务。
种业农药管理科: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
农田建设管理科:指导各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农田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网络安全与宣传科: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报道,以及相关舆情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所需农业机械调度工作。
执法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加大灾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违法行为。
市种业发展中心:做好救灾种子的质量检测;协助做好救灾种子的调配工作。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粮食作物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提出灾后水肥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做好救灾所需化肥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受灾地区不同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提出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提出渔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
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经济作物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
市畜牧发展中心:提出畜牧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措施和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做好灾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参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灾后动物防疫等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灾区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排查等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负责信息发布与交流。
(2)负责筹备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安排农业防灾减灾具体工作。
(3)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指导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4)在预案实施期间,组织人员应急值班,及时收集、汇总、核查、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并及时报告灾情动态。
(二)县(市、区)级组织指挥体系
各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级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负责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处置。
三、防范应对机制
(一)灾情预判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发生变化趋势,及时掌握苗情、墒情、灾情的发展动态。开展跨部门专家会商,及时组织专家科学分析研判灾害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技术措施。
(二)灾害处置
根据会商研判情况,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提前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准备。市、县两级组织指挥体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上下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灾害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科学制定农业生产灾后恢复工作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尽快恢复生产。
(三)灾害调查
实时调度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及损失情况;畜牧、水产养殖业受灾损失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四)信息上报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及时汇总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灾情。造成特别重大农业损失的,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收集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2日内向上级补报详情。
(五)灾情发布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农业灾害信息以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内容为准。
(六)生产救助
积极争取生产救灾资金,协调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努力减轻农业因灾损失。
四、防范应对措施
根据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规律、影响,分行业、分灾型、分环节采取不同的防范应对措施。
(一)防范小麦低温冻害。促弱控旺。对弱苗及时追肥,合理调控肥水,促进苗情转化升级,提高抗寒防冻能力。对旺长苗或有旺长趋势的麦田适时开展镇压蹲苗,也可叶面喷施化控剂,抑制麦苗继续旺长,实现控旺转壮。农艺防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降温之前及时灌水,调节近地面层小气候,减少地面温度变化幅度,防御冻害。灾后减损。对遭受冻害的麦田,及时追施适量氮肥,适时浇水,促进受冻麦苗尽快恢复生长。
(二)防范蔬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检修加固。对棚体、骨架、棚膜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及时清除棚室和周边积雪,防止棚体坍塌。防寒保温。低温雨雪天气来临前,设施大棚及时密闭棚室,采取多层覆盖措施防寒,在有条件的设施内,启用增温设备提高温度。露地蔬菜采取中耕培土、薄膜覆盖等方式,防止低温冻伤。科学肥水。适时叶面喷肥,快速补充养分,提高植株抗性。设施蔬菜采取膜下暗灌、滴灌等方式,合理控制灌溉量,降低棚内湿度。
(三)防范畜牧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面检修排除隐患。对畜禽圈舍、库房、锅炉、墙体等进行检查维修加固,对水、电线路进行检修维护。完善措施防寒保暖。重点对仔畜、哺乳母畜、孕畜和高产畜禽加强保暖措施,养殖圈舍门口增加挡风帘,窗口及时密封,牛羊圈舍地面加铺垫草垫料,畜舍内部根据养殖畜种和生产阶段适当增加供热装备,适当提高畜禽饲料营养能量浓度和供应量。做好疫病防控。提前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寒冷季节易发疾病的免疫预防工作。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储备好饲草饲料、药品、疫苗、后勤保障等必备物资,确保正常生产。
(四)防范渔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加强水位水质管理。及时清除养殖设施积雪,加注清水,融化池塘冰雪,凿冰洞增氧,防止池水缺氧。做好设施维护。检查并维护育苗室、养殖场等设施的保温、充氧、供水设备,储备发电机、增氧剂等应急物资。加强饲养管理与疫病防控。选择优质饲料,在天气晴好、气温较高的中午少量投喂。加强巡塘,发现死鱼及时捞出并无害化处理, 防止污染水体。
五、保障措施
局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相关工作,保证农业防灾减灾
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保障。在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工作,建立专家会商、沟通协调、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机制,确保防范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二)物资保障。灾害发生期间,做好农机、种苗、化肥、农药、疫苗、兽药、饲料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的调剂、调运、调拨、捐赠接收工作,保障物资供应。
(三)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专家和农技人员在灾害评估、科技抗灾、生产恢复中的作用,及时派出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小分队,包县包乡、进村入户精准指导,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指导和培训答疑,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四)政策保障。强化与应急、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早出台抗灾减灾支持政策,争取第一时间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灾区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
(五)宣传保障。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普及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影响和科学避灾防灾抗灾技术措施,大力宣传农业抗灾救灾的重大行动、重大措施和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农业防灾减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