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6.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材料审查,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分场、二十四分场、二十六分场、二十七分场、二十九分场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发条件,于2026年06月 12 日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 豫2026-411300-01-0123、豫2026-411300-01-0131、豫2026-411300-01-0140、豫2026-411300-01-0158、豫2026-411300-01-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