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6.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方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二分场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验换发核发条件,202606 10 日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 2026-411300-01-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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