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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资源还是污染源? 一场关于如何给“沼液还田”定性的紧急讨论

时间:2026-05-29 来源:农民日报 阅读次数:

是资源还是污染源? 一场关于如何给“沼液还田”定性的紧急讨论

在广东南雄某畜禽粪污处理项目附近,经规范化处理的沼液就近还田消纳。 李景明供图


  山东济南某利用有机沼肥种植的农田。 李景明供图


  “人们要吃肉、蛋、奶,就必须养畜养禽,粪污的处理就必须要做,沼液的规范化应用就不可回避。”

  

  “趁着还没开始,直播还没架上,我先问问啊,咱们今天讨论‘沼液还田’这个事是想往什么方向聊?你们主办方是怎么想的?”

  “老师,您是有啥顾虑吗?虽然是我们搭的台子,但是您尽管说您的想法就行。”

  “那坏处能说吗?沼液本来就是产业链上的废弃物,虽然我们都是搞这个的所谓业内人士吧,但也没必要把它包装成多高端的产品。沼液用好了确实能增加土壤肥力,但也不至于打太高的分数。现在,行业内的打分就偏高。就比如盐分问题,沼液的一个主要源头是畜禽粪便,含盐量就不低,土壤就有压力。”

  “这不是沼液的问题,只要用有机肥,用畜禽粪便做肥料,就有这个问题,那是饲料里添加的,不能往沼液身上引。所以沼液得处理,有标准的啊,要是像网上视频里那样大规模、定点、没完没了地排,别说是沼液,就是白开水都会出问题的。”

  5月中旬,有网民爆料山东省巨野县董官屯镇部分农田中存在大量黑色污水。随后,巨野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并发布情况通报,涉事地块为一畜禽粪污处置企业租赁的沼液还田区域,爆料视频中的黑色液体为该企业处置畜禽粪污时产生的沼液。巨野县在通报中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事迅速在网上网下引起讨论。在联合调查组公开回应后的第5天,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紧急召集了一场关于沼液还田的专题研讨会。会议正式开始前,无须面对摄像头,提前赶来的专家们各抒己见。


如何定性?


  研讨会最终定在周日于北京举行。会议前一天,北京市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休息日、天气不好这些因素都可以克服,我们就是想尽快。”张大勇是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也是这次研讨会主办方的负责人。看到爆料视频的当天,张大勇就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压力。事实上,这种压力也在行业内迅速蔓延。“网上有各种说法,有的说沼液是重污染物,有的说沼液还田是伪命题。行业内的朋友也在私下讨论,现在本来就不好干,要是社会公众被个别不规范的排放事件所误导,影响不断发酵,整个行业甚至可能遭遇毁灭性打击。”张大勇说,组织研讨会的初衷就是想针对沼液还田做一次专业讨论。“互联网也好,真实的行业环境也好,都需要客观、理性的声音。”

  “我们今天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给沼液还田定性,沼液到底是资源还是污染源?”15点30分,会议准时开始。没有过多的客套,开场白的宏观政策、事件背景、嘉宾介绍等环节总计不过三分钟,研讨会主持人、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产业研究部主任王乐乐开门见山。

  沼液,简言之,是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在沼气池中经过厌氧发酵后残留的液体。

  “首先应该肯定,沼液是资源,而且是对种植业非常友好的资源。厌氧发酵的过程可以把大分子的东西转化为小分子,同时产生多种氨基酸,对作物生长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且大量有机质还可以改善土壤。”第一位发言嘉宾是中国沼气学会的副理事长李景明。和沼气行业打了几十年交道,对于“沼液是资源”的种种论据和佐证逻辑,李景明几乎是脱口而出。“当然,这也是个一分为二的事。”给出了定性的观点,李景明很快做了补充,“沼液需要更规范的管理,要按照标准让专业人员去施用,把可能存在的风险规避掉,这样才能把优势发挥出来。”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崔宗均与李景明相邻而坐,当李景明说到“风险”时,他开始在草稿纸上写下一个个数字和单位,做着各种运算。“毋庸置疑,沼液就是资源,我们的祖先千百年来耕种肥沃的土壤靠的就是粪肥。过去,这些废弃物在田地里分散着,规模小、浓度低,自然分解产生的液体不至于污染环境。现在,是因为集中才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崔宗均更关注的是如何把沼液利用好。“一是保证沼液本身品质的无害化。二是合理使用,注意用量和施用方法。”崔宗均看了一眼手边的草稿纸:“华北地区,一亩耕地一年的沼液用量不能超过30吨。但如果有几个像今天这样的暴雨天,可能用量都到不了10吨。看天、看地、看庄稼,才能决定一次、一年的用量,需要一个因地制宜的技术方案。”崔宗均说着,有与会嘉宾把“华北”“30”“10”几个字随即写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

  几位专家发言后,主持人点到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研究员顾金刚,作为最后一位发言嘉宾,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正在拍摄的摄像机位。“嗯,在现有的条件下,养殖业要发展,处理畜禽粪污必然会产生沼液,应该说我们是在以资源的视角看它,它本身不一定是纯资源。它只能说是50%的资源。另外一半,我们以污染源的视角来看,才能调动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哪有案例?


  不同地域、不同作物、不同生长期对沼液肥料的需求不同,沼液原液在配水过程中需要具体区分;要选择农闲时间,精准利用茬口期还田;施用方法不当、用量不匹配的情况下,易出现渗漏、烧苗等情况;还田期间,可能散发一定的腥臭味;市场上缺乏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研讨会现场,嘉宾们不时提出沼液还田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张大勇坦言,行业内目前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还不多。“到底怎样实现种植养殖一体化?在东北的寒冷天气下可以怎么做?南方一些高温高湿的环境要怎么做?如果多几个典型案例,我们就可以多开一些现场会,多沟通。”

  然而,在研讨会开通的直播间里,网友的互动留言却是另一番景象:

  “欢迎大家来山东考察案例,沼液稀释后直接消纳。”

  “我们公司研究出了用于沼液消纳的植物,耐受性强,高量吸肥。”

  “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家上网直接搜。”

  “大家可以到我们山西某农牧开发公司看看。”

  一系列自荐的公司和案例应接不暇。看到直播屏幕上滚动的信息,王乐乐也顺势向嘉宾们提问,是否可以分享一些典型项目案例。

  “好的案例就是把整个产业链串联起来,给沼液找一个好出路,那就不仅仅是在大田作物上使用,还可以利用沼液的抗性,用于果树、茶叶、中草药的种植,还有一些沼液浸种的创新应用,都能给后端的种植业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李景明主动接过了话茬,但最终并没有说明具体项目。王乐乐也再没有追问。

  其实,在筹备研讨会的几天时间里,王乐乐曾尝试联系企业代表参会。一些没有具体考察过、不甚了解的小公司不敢贸然邀请,而大公司却纷纷婉拒。“联系了几家,他们有的说自己的技术还不太成熟,还有的说并没有做得特别好。可能也是觉得这个阶段、这个话题有点敏感,不愿意说。”2024年,王乐乐就曾主持编制了国内首张“全国规模化生物天然气(沼气)项目分布图”,实地走访了不少项目。“我真觉得有几家做得还不错,但可能他们有自己的考量吧。”

  在主办方提供的会议资料里,“专家答疑”环节有一则提给崔宗均的备选问题:“如果请您用一句话向一位正在犹豫是否采用沼液还田的种植大户给出技术建议,您会说什么?”但在现场,王乐乐没有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提纲抛出问题,他去掉了“犹豫”“是否”的设定:“崔老师,您能不能用1—2句话给现在正在使用沼液还田的种植大户一些技术建议?”

  “已经在用的?”崔宗均确认了一遍问题,王乐乐点点头。“首先是保证沼液的质量,然后是根据土壤和沼液特点决定用量,看天、看地、看庄稼。”崔宗均复述了之前的观点。

  会后,记者找到崔宗均重新提出了原来设定的问题,崔宗均笑笑:“有情怀的人还是有的。”

  崔宗均说,在镜头前要避免广告之嫌,他不便分享具体的案例。在河北唐山,他考察过一个畜禽粪污处理项目,项目产生的沼液几乎被周边的板栗种植户全额消纳。“而且老百姓是花钱买走的。当然,这就像李景明老师说的一样,不是大田作物。”

  这样的案例到底能在多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复制?专家们也无法给出具体的答案。“还田、还大田仍然是当前沼液最主流的消纳方式。在这个层面上,实际操作中畜禽粪污的处理方也并没有获得太多额外的经济价值。对于大多数项目而言,现状就是,只要有人愿意把沼液用掉,给不给钱真的无所谓。”


什么标准?


  “从山东案例目前的情况来看,它可能并不是今年突发的事件,甚至可能已经存在好多年了。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各位领导和专家,这种情况到底有多普遍?大家都是业内人士,应该多多少少也都有所了解。”这是媒体互动环节嘉宾们面临的第一个提问。

  近10年来,我国在沼气工程和沼液规范使用方面的管理不断强化,先后出台、完善了一系列相关的指导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但落实到实施环节,违规还田的现象似乎并非孤例。

  “这种事情我们没有做过普查,也不好说。我尝试着回答一下吧。山东的案例确实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又不是非常普遍的问题。首先,从沼气生产、沼液产生的角度来看,我们是有一些标准规程约束的。”李景明还有一个身份是全国沼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他曾主导和参与了我国沼气领域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比如沼液的储存,从种植业的角度出发,作物并不是随时随地都需要沼肥,储存是必须的。我们在制定一些标准的过程中,已经要求沼液至少储存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再比如还田一定不是原液,而是要经过水肥一体化,通过一定的配水,使它的浓度达到土壤和作物可以承受的状态。”李景明觉得,出现沼液违规还田一方面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标准宣贯不足的体现。“还是要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地把标准宣传出去。”

  “确实,我们出台了好多标准、技术,但在执行层面上却缺少实体的推动。坦白说,县级甚至更下一级的农技推广部门力量是比较薄弱的,有动力的是卖产品的服务商,因为这中间有钱赚。”顾金刚直言不讳。

  事实上,查阅与沼液处理相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几乎所有标准都属推荐性标准。“我们有没有可能推动一些强制性标准呢?这样不执行就不是违规,可能就是违法了,力度更强一些。”张大勇的想法也代表着很多人的呼声。在会议筹备过程中的议题征集上,就有业内人士和参与调研的网民提出过同样的问题。

  李景明略微摇了摇头:“虽然沼液处理的整体标准是推荐性的,但是引入的卫生环保指标却都是强制性的,是在这个基础上对‘沼液怎么使用’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我们的标准是从引导性的角度出发,告诉你该这么做,这样做好。从排放的终端角度讲,可以有强制性的执法,但标准,我不太建议强制。”

  “目前,只要用,扶它走比卡它强。有了推荐性标准,地方上如果好好组织实施,根本就不是问题。”顾金刚也觉得,如果现阶段在全行业贸然推行强制性标准,很可能给畜禽粪污处理等相关行业带来巨大生存压力。

  不强制不代表不作为。李景明更希望在国家和行业标准作为导则、通则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制定一些地方性标准。“根据当地的土壤条件、作物品种、生长周期等现实条件和需求,去做一些针对性强的标准,大家通力合作,循序渐进地去推动标准真正落地,这应该对沼液处理的未来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虽然标准的强制与否尚有不同意见,但有一点是大家共同认可的:标准的完善与细化落地是一项系统工程,与观念转变、技术进步、生产模式变革等一系列工作密不可分。在推进沼液规范还田的进程中,干法发酵技术工艺的进步推广、种养一体化的探索尝试、测土配方的不断精确等都必不可少。

  “人们要吃肉、蛋、奶,就必须养畜养禽,粪污的处理就必须要做,沼液的规范化应用就不可回避。我们要做的不是堵,而是找条路给它疏开。也许这条路不是大江大河,只是涓涓细流,但总要有个缝儿通下去。”顾金刚说到此处,李景明接上了一句:“最后让它们汇成大江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