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找人按个猪咋就赔偿了52万元
“摇人按猪”的重庆合川女孩呆呆近日迅速走红网络,按猪这一话题也随之升温。实际上,农村杀猪时找人帮忙按猪是一种传统民俗。然而,要按住数百斤重且拼命挣扎的年猪并非易事,万一发生事故,谁应担责呢?这不,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近期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村民在杀年猪时邀请邻居帮忙按猪,结果邻居被挣扎的猪踹倒致残,起诉索赔医疗费、护理依赖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找人按猪的村民承担70%的责任。
判决书显示,原告方某甲、被告方某丙均为合江县先市镇某村5组村民。2024年1月29日下午,方某丙家要杀年猪,邀请方某甲前来帮忙按猪。杀猪过程中,生猪因剧烈挣扎踢倒方某甲,导致方某甲从方某丙家门口的堡坎摔下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合江县某医院、某大学附属医院等机构治疗,方某甲被诊断为颈椎脱位、四肢瘫痪、颈部脊髓损伤、多处脊柱骨折等多项伤情,出院后仍需继续康复治疗并规律服药。2025年,经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两次鉴定,方某甲的伤情被评定为四级伤残,且目前属于部分护理依赖,护理期评定为5年。
事故发生后,方某丙垫付了84352.9元医疗费用,但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方某甲将方某丙诉至法院,其索赔金额历经多次调整,最终主张包括护理依赖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责任主体及过错程度展开了激烈争议。方某甲认为,自己被喊来帮忙按猪却受了伤,对方理应赔偿。方某丙认为,原告属于酒后帮工,自身应担责。
法院经审理查实,方某丙所称“原告酒后帮工”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信。法院认为,农村杀年猪时请邻里帮忙属于无偿义务帮工,被帮工人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本案中,被告方某丙明知在杀猪过程中猪挣扎时力量大、动作剧烈,为此,被告应当提供适宜的杀猪环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帮工人员身体遭受意外损害。但被告提供的杀猪场地为屋前阶檐处,下面是一两米深的院坝子,杀猪过程中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被告存在过错。原告方某甲作为常居农村的成年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清楚杀猪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其在帮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根据所处的环境负有高度注意义务;鉴于原告在帮工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自身人身安全处于危险境地,故其自身亦存在过错。
经核算,方某甲受伤后的各项经济损失总计达747334.45元,对其中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双方均无异议。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农村邻里互助的实际情况后,酌情判定方某丙承担70%的责任,需赔偿523134.115元,扣除已垫付的84352.9元后,实际还需支付438781(取整数)元;方某甲自行承担30%的责任。
“义务帮工虽源于情义,但安全责任不容忽视。”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教授刘兆军指出,在杀猪、建房、干农活等生产生活中,邻里、亲戚间的帮忙是乡村熟人社会守望相助的生动体现,构成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行为。关于无偿帮工责任的分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此,在接受帮工后,损害责任的认定是依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来进行划分的。在本案中,双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因此需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案例显示,邻里因杀猪宴帮工引发的纠纷并非个案。比如,2020年8月2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某村村民赵某、岳某为庆祝女儿升学组织杀猪宴,赫某到场帮忙并在杀猪过程中倒地摔伤,法院判决赵某、岳某赔偿赫某各项损失共计43069.1元。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当地村民李某某、陈某等人在合作杀猪过程中,本应帮忙按猪的陈某在未听到杀猪匠李某某任何指示的情况下自行放手,导致未断气的猪在挣扎过程中撞到李某某致其摔倒受伤。法院判定陈某存在重大过错,承担70%的赔偿责任。在这些案例中,无论是帮工人操作不当还是被帮工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都可能引发赔偿责任。邻里互助是优良的社会风尚,唯有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并提高责任意识,方能让这份情谊更加稳固、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