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业务有哪些
今日要点
1月20日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葛清雅带队值班《行风热线》,主要介绍行政审批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听众关注的主要有申请宅基地、耕地地力补贴等问题。

今日反馈
192*****725南召皇路店毛先生,父母有两个儿子,大哥有宅基地了,现在父母和自己住一起不够住,把户口分开了,去村里申请宅基地,村里说没有了,说父母必须和其中一个儿子住一起。这种情况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吗?如何申请?
答复:1999年9月24日省九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此办法目前已废止。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2024年1月1日实施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没有关于户和分户的具体规定。当前多数地区仍沿用“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原则,毛先生所在县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是沿用了这一规定。目前普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会讨论或村规民约等集体自治形式确定户的标准、分户标准,由村集体讨论决定分户。
185*****323新野何先生,有两个儿子,马上要结婚了,另外父母、还和我们一起住+,如何申请宅基地?
答复: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民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3.申请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38*****170唐河县城关镇常花园村孙先生,1986年转到村里,村集体成员一直申请不上,怎么办?
答复:《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二十七条规定: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建议您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反映,待年度召开成员大会时商议解决。

183*****924宛城区红泥湾白营村相女士,今年84岁,土地确权确到自己身上,怕去世了土地确权不到孩子身上怎么办?
答复:《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即以户为单位承包土地,不因某一个人去世造成这一户丧失土地承包权益,除非土地承包时,该户就一人。经了解,您与孩子在同一户口上,不会因为您岁数大了,去世后孩子失去土地。
139*****602桐柏刘先生,办了个家庭农场,有200多亩地,种的有小麦玉米花生,有营业执照,没有种粮补贴,需要到乡镇办什么登记吗?
答复:该群众所叙述的“种粮补贴”,应为自2021-2023年实施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自2024年以来上级未下达此类资金、该项补贴已停止实施。
网友:耕地补贴和地力保护补贴是一回事吗?
答复:该群众咨询补贴政策是一回事。2016年,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7年后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截至目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正常发放。
152*****505卧龙区陆营镇张先生,咨询农村宅基地政策,一户面积多少?
答复:应当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是服务全市“三农”发展和联系广大涉农企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工作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打造为民服务一流窗口,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工作主要包括哪些业务?
当前,局行政审批科主要承担政务服务事项25项50个业务办理项的审批业务咨询指导与办理。具体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生物制品类兽药经营许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等26个畜牧类审批业务;农药经营许可、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产地检疫等10个农业类审批业务;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核、水产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渔业捕捞许可、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船员证书核发、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等14个水产类审批业务。详细信息可到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南阳市-市农业农村局详细了解,也可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民中心南区3号楼)咨询或拨打电话0377-61387729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特色做法有哪些?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创新实施“极简 + 增值”服务模式,推动审批效能与服务质量双提升。一是“帮代办”。拓展服务维度“市县联动办”“多部门联合办”,变“企业群众办”为“全程帮办代办”,全面打造“惠农帮办”政务服务新品牌。二是“轻松办”。下放4个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到县区办理,实现3个农业跨县区同类服务事项“一次办”、5个农业跨部门集成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9个渔业水产事项“就近办”、31个涉农事项“免证可办”;利用数据归集共享压减3类申请材料59个,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实现50个业务办理项全流程“极简审批”。三是“码上办”。遵循“无纸、便捷、精准”的原则,制作政务服务“码上查询”办事指南二维码50个,以“码上办”推动服务“马上办”。四是“闭环办”。审批完成后,通过内部流转,业务科室第一时间联系服务对象,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讲解行业规范,实现审批服务与行业监管同频共振、闭环运行。今年扎实开展“审管协同”82次,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南阳本地特色一件事“开办饲料添加剂厂”的背景、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如何?
2022年9月,省委、省政府为支持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向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下放了9项24个业务办理项的省级权限。其中,包括“开办饲料添加剂厂”需先后办理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和产品批准文号两项许可,是企业开办的关键环节。
承接权限两年多来,市农业农村局聚焦企业“多头跑、重复报”的痛点,主动探索创新。通过流程重塑与业务整合,将原本独立的两项许可“合二为一”,推出“饲料添加剂生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同时,全面梳理全流程办事指南,合并重复材料,绘制清晰易懂的流程图,并通过单位官网、政务大厅、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引导企业高效办事。
这项改革成效显著:申请材料压缩16%、承诺办理时间压缩67%、办理环节压缩60%,生产许可获证的当日即可拿到产品批准文号达到开工条件,大幅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办事成本,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南阳政务服务改革的便利与高效。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结典型案例7个,收获企业赠送锦旗2面,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 目前,“开办饲料添加剂厂”已成为具有南阳农业农村特色的政务服务典型,为全省同类事项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阳经验”,也让我市政务服务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其他创新举措有哪些?
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批事项具有省、市、县部门关联性强、根据业务难易程度不同分类、分级管理的特点。比如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分为A、B、C、D 4个类型,A类是指申请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的,属于部级事项;B类是指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的,属于省级事项;C类是指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生产经营、D类是指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马铃薯、甘薯、高粱、花生、大白菜、黄瓜、番茄、西瓜、苹果、葡萄等)生产经营的,按属地在县市区办理。再有就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申请畜禽原种场、一级良种扩繁场的由省级审批发证;申请二级良种扩繁场、父母代场的由市级审批发证;申请商品代的由县级直接审批发证。还有就是兽药经营许可,一般兽药、中兽药经营许可审批权在市县级、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的经营许可审批权在省级,目前为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省厅委托下放至郑州、洛阳和南阳,也就是说,我们南阳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市场主体直接在咱们市里就能办证了。
根据这个特点,我们下发了《关于在南阳市农业农村领域探索“同类事一次办”服务模式的通知》,探索兽药、饲料、种畜禽等3个场景9个审批事项“同类事一次办”,市县联动实现“一次申请、联合办结”,审批效率提升90%、材料减少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