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上级文件:《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5〕37号)
目的:切实做好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主要内容
免疫目标:
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
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免疫病种及动物种类: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市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市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市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对全市种畜或开展净化场、非免疫无疫小区建设的地区(场群)以外的牛羊实行普免,奶畜备案后免疫
责任分工: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
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在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中的职责
主要任务:
制定本辖区的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持续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规范疫苗管理
加强免疫技术培训
完善免疫记录落实免疫情况报告制度
强化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
保障措施:
加强对辖区内“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和免疫主体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监督检查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91号)要求,落实好强制免疫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