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5.03.14)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第666号、第676号修改)的要求,经现场审核和公示程序,西峡县衡昊食品有限公司、西峡县万通鸿食品有限公司、西峡县好山好水食品有限公司、西峡县华永兴饲料有限公司、南阳凯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阳茂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饲料添加剂生产注销条件,分别于2025年03月 05日、2025年03月 11日、2025年03月14日办理了《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注销),证书号为:豫饲添(2021)H13325、豫饲添(2020)H13215、豫饲添(2020)H13216、豫饲添(2021)H13279、豫饲添(2022)H13395、豫饲添(2023)H1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