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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隆重举行2024年大鲵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活动

时间:2024-12-16 来源: 阅读次数:

       为了更好地贯彻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增殖放流任务,构建生态宜居的美丽西峡,西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石界河镇政府等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在美丽的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石界河镇通渠村,隆重举行西峡县2024年大鲵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活动。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安鹏飞,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主任慧筠,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李光白、水产科科长倪全胜,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山,西峡县林业局局长李全中,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梁锐,西峡县农业农村局常务副局长闫志浩,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宋晓东等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骞广范主持。

西峡县隆重举行2024年大鲵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活动       启动仪式共包含四项议程,第一项由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梁锐介绍自“长江十年禁捕”政策下达以来,县公安局在天然水域打击非法捕捞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规划。第二项由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山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落实生态修复角度总结了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公诉非法捕捞案件的工作成果。第三项由西峡县林业局局长李全中介绍了作为禁捕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在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中履职尽责和协作配合情况以及取得良好的生态、社会效应。第四项由西峡县农业农村局常务副局长闫志浩宣讲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回顾了四年来西峡县农业农村局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上采取的举措、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和下部工作的打算。他强调不仅要做好增殖放流活动,执法部门更要落实后期渔政巡护和效果评估,确保增殖放流工作善始善终,让生态保护工作落地生效。最后由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安鹏飞宣布,西峡县2024年大鲵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活动正式开始。

西峡县隆重举行2024年大鲵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活动

       远看层峦叠嶂,近听溪水潺潺,放流现场,一条条大鲵、一盆盆鱼苗倒入清澈的溪水中,只见成群的鱼儿欢快地冲进水里,有些恣意游泳、有些钻入石缝,享受着拥抱自然的乐趣。

西峡县隆重举行2024年大鲵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活动       本次放流的大鲵苗种共12600尾,规格15公分以上,放流地点分布在我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分别是石界河镇的大坪村、杨盘村、通渠村、核桃坪村,和桑坪镇横岭村、白土曼村,以及太平镇黄石庵村。放流数量分配如下:石界河镇6600尾,桑坪镇4000尾,太平镇2000尾。另外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品种有鲢鱼、鳙鱼,共7万余尾。

       通过本次活动,恢复野生大鲵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推动了我县珍稀濒危渔业资源恢复和保护,确保了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水域生态环境欣欣向荣、持续向好,现场“以案释法”宣传了长江十年禁捕政策,提高了群众“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禁捕意识,为构建生态宜居的美丽西峡,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添砖加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