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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4-11-13 来源: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做好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整合和数据平台上下协同,支撑引领智慧农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农质标函〔2024200号)要求,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数标委”)秘书处现开展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农业农村基础通用和行业急需数据标准,解决数据质量不统一、数据传输协议不一致、数据平台难打通等实际问题。 

  (二)应用导向。坚持标准来源于实践、应用于实践,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参与标准编制,为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定可行、适用、实用的标准。 

  (三)创新引领。鼓励将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农村数据领域标准制定中,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应用 

  二、申报范围 

  各单位可围绕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框架(附件1)六大类标准,自行提出基础通用、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数标委秘书处前期组织委员单位研究提出了拟制定标准项目清单(附件2,各单位也可选择清单内标准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农业农村、数据、标准等领域的法人单位,可为标准项目提供必要的研究应用基础条件经费人保障具备推动标准实施宣贯等方面能力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鼓励申报单位协同行业上下游和政产学研用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标准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标准制修订流程,能够组织稳定的项目团队按时完成准项目已通过数标委立项但尚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团队不具备申报新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项目应有研究基础,标准草案应明确各章节主要技术内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编写符合《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各单位自行提出的标准项目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并登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td.samr.gov.cn/)进行标准查新,确保不与现行标准项目交叉重复。“一稿多投”的标准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5),于1124日前将附件3~5的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邮寄至数标委秘书处,同时将附件3~4word格式)、附件5excel格式)的电子版发至数标委秘书处邮箱。 

  (二)组织评审。数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申报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标准申请书、草案等材料。 

  (三)推荐入库。数标委秘书处按照《关于做好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要求,将储备库中的标准项目分批推荐至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 

  、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2号楼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  杜英坤 

   010-5919533818553856675 

   箱:nyncbdsjzx-bzgf@agri.gov.cn 

    

   件:1.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框架 

              2.拟制定标准项目清单 

              3.标准草案(模板) 

              4.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5.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表 

    

    

  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代章) 

  20241112日  



附件:
附件1 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框架.docx
附件2  拟制定标准项目清单.docx
附件3  标准草案(模版).docx
附件4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