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0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唐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唐河一分场、唐河三分场、唐河五分场、唐河七分场、唐河十场、曹岗公猪站、李湾公猪站 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发条件,202408 19日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 R010510、豫R010511、豫R010512、豫R010513、豫R010526、豫R150504、 豫R1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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