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唐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唐河一分场、唐河三分场、唐河五分场、唐河七分场 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设立)(复验换发)核发条件,于2024年07月 24日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 豫R010510、豫R010511、豫R010512、豫R0105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唐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唐河一分场、唐河三分场、唐河五分场、唐河七分场 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设立)(复验换发)核发条件,于2024年07月 24日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 豫R010510、豫R010511、豫R010512、豫R010513 。
主办单位: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7-60123316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北区1号楼 Email:nynyxxw@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ICP备案:豫ICP备2024088368号-1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