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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怎么打?

时间:2024-05-20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阅读次数:

农资打假是一个系统工程,这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但在具体落实中,要靠具体的人来做,靠一件一件的事去落实。

培训厅里,六七个大圆桌整齐摆放,讲台上,一位“专家”熟练地打开电脑,连上U盘,布置好投影仪,打开PPT,拿着红外线笔,按一下翻一页,就像老师上课。一旁穿着统一制服的几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前来听课的农户。

为了听得清楚,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鲇鱼山镇的36岁新农人洪勤迁专门选择离讲台最近的位置坐下,他发现,“专家”传授的很多知识都是对的。

现场,专家还推销起一款名叫“大锅菜”牌的复合功能肥。“这款肥料含有各种微量元素,可以改善土壤板结,让土壤变肥沃,价格还比其他农资店便宜几百块。”这些话一下子就抓住了洪勤迁的心窝。

“这些肥料都是有检验证书的,我们是厂家直销,所以便宜些……”洪勤迁觉得机会不容错过。再加上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的周到服务,不少农户都动了心。最终,洪勤迁买了4吨肥料,估算可以施100亩田。与他同期“上课”的两个农户,也每人买了一吨多。

实际上,该团伙是农资“忽悠团”,以单一氮肥冒充复合肥来出售,且相关证书都是伪造的,属于伪劣农资。“得亏执法人员及时打来电话,不然100亩水稻损失可就太大了。”洪勤迁给记者讲述了去年春耕自己被农资“忽悠团”忽悠的经历。

农资的优劣,直接关系农民一年的收成,更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境。每一个农民都希望买到好种、好肥、好农药,然而,一些不法分子背地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搅乱农资市场,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危害。每年春耕备耕时节,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都会联合召开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今年3月,还启动“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网络违规售种2个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农资打假面临哪些迷惑性强的新形式、新情况?针对不同新骗局,有哪些应对方法和建议?为何农资打假年年打,年年有?在打假链条中有哪些难点?如何解决?

选购农资需警惕

回想起被忽悠的经历,洪勤迁仍觉得不可思议。他感觉自己就像小品《卖拐》里的“范伟”,不知怎的,一步步就被忽悠了。今年,洪勤迁长记性了。“一定得去正规店买肥料。”

过去,农户购买农资主要从农资店采购,监管人员主要监管农资实体店。如今,集约化、规模化种植模式增加,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农资购买形式也随之改变,农资打假面临着迷惑性强的新形式、新情况。

当下最常见的假冒伪劣农资销售形式是农资“忽悠团”,主要表现有两种:一种是小贩、游商走村串户、流窜推销兜售疑似假劣农资,即使卖的产品不一定是假的,但是对于需要持证经营的农资,无证经营也是违法的。另一种是给农户打电话,让农户听课,忽悠农户购买。

洪勤迁的经历属于第二种,他说,“忽悠团”就是把握住了自己一心想要种好水稻,降低成本,提高收入的心态。

裴戈是江西省景德镇市农业执法支队副书记、大队长。他说,传统农资店或经销商出售假冒伪劣农资易于监管,通过排查隐患和执法检查就可发现。但“忽悠团”就没那么容易了,受害者多为年龄较大、无一定鉴别能力、防范意识较差的种植户,而且由于作案手段极其隐蔽,且培训内容“假中有真”,也让不少自信的年轻人“栽了跟头”。

同时,随着农资电商的飞速发展,网络非法售卖问题增多,集中表现为网络售假、无证经营、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规模化种植模式下,“点对点”农资销售模式越来越多,一些种植大户为了节省成本、减少流通环节,直接从大的生产厂家、经销商处进货,还有一些大的粮食经纪人直接提供农资给种粮大户。农户主要算经济账,“点对点”销售虽给农户节省不少成本,但监管起来更难,而且由于发现具有滞后性,除非农民生产出现问题,否则很难发现。

除此之外,近年来,微信、网络直播等带货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些种植大户常通过微信群信息跟风购种购药,单纯考虑农资价格而忽略质量,导致种植风险加大。值得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正在向用种主体延伸,受利益驱使,种粮大户直接参与或者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商品粮冒充种子再“点对点”销售给其他大户。这一新的作案手法涉及环节少,手段极为隐蔽。

为防止农户上当受骗,农业农村系统在全国各地印发明白纸,利用媒体宣传农资选购知识,谨防超低价农资是第一条原则。在购买种子时要看渠道、包装标签、外观、种植的适宜区域及二维码信息,要警惕没有正规包装和标签、没有标注厂家的白皮袋种子;谨防打着“高科技产品”“大型农场繁育”“超高产”等旗号的种子;谨防在销售时,宣称如果产量不达标就会退钱,但出现问题又不予处理的商户;谨防线上卖种,有的电商经营者没有种子经营资质,种子品相不好判断,有的把种子销售到适宜种植区以外。

除了种子,在选购化肥时,谨防“讲课”忽悠、请客送礼、免费搭卖其他农资、多买多送等手段;谨防乱用“全要素、多功能、高效、特效、聚能多元”等欺骗性名词,以混淆企业名称假冒真正产品品牌,或者以所谓“总指标、总成分”等名词代替“氮磷钾总养分”,偷减养分含量;谨防虚假宣传,有的“进口肥料”包装全是“洋文”,有的包装打着“推荐产品”“认可产品”“保险产品”“高科技产品”“专利产品”“保密技术”的幌子,诱导农户消费。

这些当下的新形式、新情况,导致与假冒伪劣农资相关的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

巡查大户,解决“发现难”

在多年的农资打假实践中,裴戈遇到了不少难题,有些是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遇到的共性难题。

第一道难题是“发现难”。“由于新形式、新情况的出现,作案隐蔽性越来越强,越来越难找到蛛丝马迹。”裴戈说。

为此,各地发挥执法“前路探测”作用,针对性开展农资质量巡查抽检,及时发布农资警示信息。山西省创新性地将“忽悠团”整治行动与4月份护林防火任务相结合,要求进村的每一个人都要登记信息,发挥乡、村两级监管员和协管员作用,形成市县乡村“四道防线”。开设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如江西省最高提供10万元兑现举报奖励。

面对种粮大户逐渐增多、散户逐渐减少、违法违规更隐蔽的情况,今年,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基层部门,加大使用环节监管。执法人员过去主要对农资市场进行巡查,今年着重对种粮大户进行倒查。

但在具体工作中,很多大户因怕耽误时间等原因,除非自己受到损失,否则不愿意配合,但等农户真正受到损失,再去“打假”就为时已晚。

为了发现线索,执法人员必须要练就一身跟群众打交道的本领。“我们要和种植大户交朋友,让他们主动提供线索,我们再帮他们挽回损失,慢慢积累信任,获得更多线索。”裴戈说,“这其实是一种笨办法,等于‘大海捞针’,对‘三农’有情怀的人才能干得好。”

江苏省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入户倒查,建立入户检查台账,尤其是对熟人介绍、上门推销等方式采购的存在风险隐患的农资品种,组织执法抽查,完善农资质量跟踪机制,摸排违法线索。印制联系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便于农户发现问题时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系。

扬州市对种粮大户以“商品粮冒充种子”销售假劣农资这一新的作案手法,自2022年以来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部署开展种子来源入户倒查专项行动。

为有效避免无序、重复检查,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盐城市建立了红黄黑榜制度,推行分类管理、精准排查。红榜单位1年例行检查1次,抽取1个样品;黄榜单位1年例行检查2次,抽取不超过2个样品;黑榜单位重点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常规检查。盐城市还成立江苏省首个农业执法工作室——冯猛工作室,吸收16名35岁以下青年同志,开展案例分析、案件评查、案件指导等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工作,培养一批能办案、肯办案、办好案的队伍。

农业、公安无缝对接,解决“取证难”

“取证难”是执法人员面临的第二道难题。

现实生活中,农业执法部门会将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公安移送。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部署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后,景德镇市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为了加强行刑衔接,双方主动开会,构建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行刑衔接。但在具体工作中,行刑衔接是否顺畅,与能否取得刑事立案证据有直接关系。

目前,农资“忽悠团”已成为各地严打的重点,其非常狡猾,经常是“到一个地方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人就找不到了”,往往检测报告还没出来,人就跑了。

为解决这一问题,江西省开辟了绿色检测通道,农业部门承担了不少联合执法的送检费用,大大提高了各部门检验的积极性。为提升检测效率,检测机构优先检测执法办案过程中抽检的样品,检测时间明显减少。

但是,即便化验结果出来,有时还会出现“找到了人找不到货,找到了货人又跑了”,甚至“人证、物证都找不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的情况。这是因为,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中,不能对涉案人进行控制。提请公安提前介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之道。

一般情况下,按照程序,认为涉嫌犯罪,才移交公安。“按照以往经历,如果把行政程序都走完再移送,物证、人证可能已经转移,就很难取证,最后半途而废,我们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达成共识,提前介入,启动‘联合执法’。”裴戈说。

公安立案之前,是不能采取强制人身控制的,因此嫌疑人随时可能逃走。必须抓紧时间,按照涉嫌犯罪的立案要求收集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公安立案之前,需要具备化肥质检报告、涉案金额和对违法的“应知”“明知”的三个条件。

涉案肥料是最直接的物证。“你不要让不法分子把肥料拉走,等我们化验结果出来。”执法人员告诉洪勤迁。最终,在各位农户的配合下,40余吨假冒伪劣肥料已被专案组登记保存,物证已控,价值超过10万元。

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帮助公安部门解决伪劣农资“定性”问题。公安部门对单一肥料和复合肥料概念不了解,农业执法人员帮助公安化验、鉴定,从而定性假冒伪劣。

最难的要数“应知”“明知”问题,即看经营者是否故意。犯罪团伙成员有多年从事该行业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此案中,“忽悠团”一共五个层级,从核心人物“讲师”,到供货人,到区域代理商,再到生产商,源头是小作坊,每个层级之间在明面上似乎没有联系,这是不法分子规避打击的策略。公安提前介入后,需采取刑侦手段,对资金链、资金走向、人员渠道、聊天记录等内容调取,把掩盖的联系调取、查找出来,找出每个层级之间的联系走向,固定证据、坐实脉络。

对于一些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案件,公安也需移交给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一些新型案件,我们也需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提前介入,他们为我们提供一些农业检验、鉴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景德镇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副局长罗勇表示。

打击假冒伪劣农资,需要农业部门全程参与,从肥料专业技术上配合公安,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从侦查手段上快速立案,两方无缝对接,相互取长补短,形成闭环。

完善法律,解决“查处难”

“查处难”是第三道难题。

“你顶多就是罚我3万块钱,你罚就是,每年这么多罚款单,还怕你们3万。”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不法分子嚣张地说道。这也是执法人员感到最无奈的地方。

“老百姓遇到假冒伪劣农资,一般都会找我们农业农村部门,但有时候我们却很无奈,因为农业农村部门在化肥监管的权限有限,只能在登记环节罚点钱。”裴戈说。

肥料是让执法人员最头疼的农资。长期以来,肥料监督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约束,农业农村部门只能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应登记而未登记、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等2项罚则进行处罚。所谓“应登记而未登记”,是指生产者生产产品标注企业产品,需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登记、走程序,如果没有登记,农业部门可以罚款,但最多罚款3万元。由于罚款金额少,无法震慑不法分子。一些犯罪嫌疑人宁愿被罚,“积极主动接受”农业处罚,希望花小钱把事了结,态度极为嚣张。

“这些不法分子在全国各地可能都会被罚,但是罚的钱没有挣得多,如销售给农民3850元一吨,生产成本800多元一吨,违法成本太低,利润丰厚,只要再忽悠一个地方,马上就可以赚回来。”裴戈说。

实施严管重罚,提高违法成本,则可震慑不法分子,就像这些年酒驾越来越少,就是因为“酒驾要坐牢”,违法成本提高。

而且,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农业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对涉案肥料的抽样程序、有关涉案人员的明知问题、是涉嫌犯罪还是行政违法等问题上因认知上的不同,出现了不统一的意见。造成涉案人员是“行”还是“刑”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应先尽快规划化肥生产经营方面的立法,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但是,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净化市场,促使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但是,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够,没有明晰的法律条款监管,就难以形成震慑,这是造成低劣化肥违法行为屡打不止的主要原因。”裴戈说。

尽管不法分子不怕农业执法部门罚款,却怕农业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公安,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将面临刑事责任。在目前的情况下,公安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动,才能相对彻底地打击此类案件,一次打掉5个层级。如果只打击一个层级,其他层级就还在忽悠,如果不把小作坊打掉,伪劣农资就还在生产。

在这起案件中,农户受损少的几百元,多的1万—2万元,总额达200多万元,有人说,“跟其他案件没得比,浪费公共资源。”但是,对于农户来说,哪怕遇上一袋假种子、假化肥,也可能会让一户农家的汗水付诸东流。假冒伪劣农资,一旦施到田里,不仅影响作物产量,危害国家粮食安全,甚至可能会使农户整年的收成化为乌有,而且一些假冒伪劣化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还可能对土壤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洪勤迁只是这一起案件里100多个农户中的其中一个。我国有5.6亿农业人口,如果任由假冒伪劣农资横行,将会对我国粮食安全、农户收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在2023年4月—8月期间,景德镇市联合专案组多次往返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及浙江5省多地市,行程上万公里调查取证。如果从一开始,不法分子能够被震慑住,案件可能会相对减少,不仅能够挽回粮食损失,减少农户受损,而且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公共资源的人力、财力、精力耗费也会相应减少。

农资打假是一场“持久战”

洪勤迁一方面庆幸自己买的肥料没有施到田里,对庄稼没有造成伤害,另一方面也在担心自己买肥料花的钱能不能追回。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洪勤迁退领购肥款10000元。

但是,并不是所有农户都这么幸运。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销售易、挽损难的问题。农户看到包装袋上印有“复合”二字,化肥公司在网上也有据可查,便自认为即使作物有损失也可通过报案或打官司来解决,可他们不清楚此类维权难度极大,多数受害农户被害后无证据保全意识,且“忽悠团”本身就是根据作案需要临时性拼凑而成,联系方式也是随时更换,事发之后农户想挽损已基本不可能。

网络购买农资,可送货上门,价格便宜,深受农户喜欢,但是如何监管却是难题。一个工商营业执照,一根网线,在世界各地都可以开店,“网络跨区售假”涉及网络平台所在地、销售地、生产地等多个地区,搜集证据、打击都比较困难,需要多部门协调才行。不像传统农资店,有存货,网络虚拟,好多店不在辖区内。尤其是种子适种范围有限制,南北差异大,只能在特定地区进行审批,要特别关注网络越区违规售种。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实行倒查追溯,在发现用假、售假等违法线索时,通过快递、物流等发货信息对农资来源进行追溯,使不法商家无处遁形。佛山市按照罚没款金额的5%奖励投诉举报人。

这些难点,是我国农资打假年年喊打,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根本上来说,这也是在跟人性的贪婪、追求利益作斗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赵华军表示,如果震慑力度大,潜在不法分子可能会减少,行为也会越来越隐蔽。

因此,这不是短期的一项任务,而是一场“持久战”。

“零容忍”是国家对假冒伪劣农资的态度。如今,七个部门共同开展农资打假,如何才能打得好?农资打假是一个系统工程,这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但在具体落实中,要靠具体的人来做,靠一件一件的事去落实,这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需要协调打假过程中的人员、资金、车辆等支出,需要把每一个步骤做好,任何链条都不可松懈。

“经过这些年的磨合,部门之间关系很融洽。每一两个月,农业、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就会沟通农资打假的情况,大家配合得越发默契。”裴戈说。

但是,监管在明,不法分子在暗,农资打假单靠监管是不够的,还要依赖全社会共治。

在实践中,裴戈发现,一些群众只考虑价格便宜,即便是假冒伪劣农资,还是会购买。还有一些群众觉得一些“忽悠团”赠送礼品,不愿投诉举报,只有涉及利益冲突才会举报。甚至一些农户认为,一些假劣肥料送礼品,而且肥料多少有点作用,对执法人员产生抵触情绪,这让执法人员很无奈。

科普、教育至关重要。科普宣传是农资打假的基础性工作,如果宣传不到位,会给监管和执法带来很大的阻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农户,尤其是种植大户,开展科普、培训,既要培训如何识假、辨假,还要提醒不要被小恩小惠迷惑双眼。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农户的防范意识,最大程度将此类违法犯罪案件扼杀在萌芽中。

今年,景德镇没有收到一起“忽悠团”举报,日常巡查也没发现,这让裴戈很欣慰。他开玩笑说:“他们‘忽悠团’也是有信息传递的。”

这次经历后,洪勤迁有了一个重要任务:告诉村里的农户,尤其是年龄大些的农户,哪些是假冒伪劣农资的售卖形式,千万别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