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05.09)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邓州市渠首肉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场变更(法人、名称)审查核发条件,于2024年05月09日核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证书编号 A4113811。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邓州市渠首肉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场变更(法人、名称)审查核发条件,于2024年05月09日核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证书编号 A41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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