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0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卧龙十三场 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验换发)核发条件,于2024年04月 23 日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豫R010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豫政办[2017]150号)的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卧龙十三场 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验换发)核发条件,于2024年04月 23 日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豫R0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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