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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复活”逝者技术不能滥用

时间:2024-03-18 来源:河南日报 阅读次数:

       近日,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的做法备受争议。除了李玟,同时被数字还原的还有张国荣、高以翔、乔任梁等离我们远去的公众人物。而在视频评论区,有人打着温情的名义,趁机做起AI推广、收费服务。(据3月17日《潇湘晨报》)

使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的确吸引眼球,也能够让一些网络博主获得私利,但AI技术不是用来“消费”逝者的。

面对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逝世明星家属大多并不认同。高以翔生前的经纪人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乔任梁父亲也在采访中称,他已经看到网上传播开来的儿子被“复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下架这些视频,“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视频发给我的,这是在揭伤疤。”

对于用AI“复活”已逝去明星的网络博主来说,这几乎是无本生意,但其行为却伤害了逝世明星,也伤害到逝世明星的家属,是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亲人走了,需要时间慢慢抚平伤痛,外人岂可随意打扰。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之所以让人深感厌恶,是因为其以盈利为目的,赤裸裸地消费逝者且未获得逝者家属的授权和同意。这种将自己的盈利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做法,于情不顾、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民法典有多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中,关于AI技术应用的边界,也有相关说明,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不得从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情感思念不应被当成盈利手段。对于滥用AI技术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主动介入,进行调查取证,依照法律进行惩罚,而逝世明星家属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作为粉丝,更要保持理性,要对这种消费逝者的行为说“不”。毕竟,守住底线,是做人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