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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26 来源:南阳市农业局审计绩效科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5日至8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2023年9月15日,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2023年9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中共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9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市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成立了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清玉担任组长,直接部署、全程参与、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责任,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深入查摆剖析,扎实整改落实。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头等任务来抓,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项措施都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深入掌握整改情况,全力督导落实。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动态跟踪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经过集中整改,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到位率100%。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巩固成效的制度体系,共制定了28项常态化坚持措施,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大抓落实积分管理(乡村振兴)考核细则、农业补贴、绩效管理等方面制度方案10项,切实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牵头抓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积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乡村振兴局等12个市直单位参与,开展促进乡镇工作健康发展的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②积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为市政府起草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③牵头组织制订了我市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已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签,拟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其中明确提出“加强乡村振兴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④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市直单位,开展了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调研活动,撰写形成了《南阳市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⑤牵头组织制定了《南阳市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宛农领办发〔2023〕4号),为聚焦重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供了政策依据。

⑥牵头组织制定了《南阳市2023年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实施方案》(宛农领办发〔2023〕6号),明确了重点任务,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

⑦围绕扎实推进“产业兴旺星”创建工作,向各县市区党委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产业兴旺星”创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进度。

⑧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考核,研究制定了《南阳市市直单位大抓落实积分管理(乡村振兴)考核细则(试行)》(宛农领办发〔2023〕1号)和《南阳市县市区大抓落实积分管理(乡村振兴)考核细则(试行)》(宛农领办发〔2023〕2号),组织开展了上半年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

2.关于“学用贯通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3年6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研究了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有关工作。

②2023年6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有关工作。

③2023年7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④2023年7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关于结合实际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函》,研究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

⑤2023年9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了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研究了相关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⑥2023年9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来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办调研组的专题调研报告《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研究讨论了我市的《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研究了乡村振兴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

⑦2023年10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河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

⑧编制《南阳市加快建设农业强市规划》。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切实增强推进规划编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领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判省委建设农业强省的中长期指标体系和“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科学分析、认真测算、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向省厅汇报对接,了解农业强省总体规划的框架体系、涉及内容承接方案及编制进度,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与发改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统一规划编制的思路和共识,持续收集规划编制的资料数据。2023年10月,专班人员以座谈交流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到13个县市区开展了调研工作,11月底,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南阳市加快建设农业强市规划》已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3.关于“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监管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3年11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

②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对绩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印发了《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修订)》,加强绩效监管,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比率。

③与南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宛财预〔2023〕541号),对市本级及各区涉及的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共7大类资金绩效指标进行分解。

④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对各县市区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等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调度,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履行乡村振兴职能职责有欠缺

1.关于“项目谋划不充分、不精准、不科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将反馈问题第一时间下发至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求提高站位,查明原因,全面整改,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精准把握政策。

②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修订完善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③强化项目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我局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县的前期谋划申报、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及跟踪督导等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

2.关于“统筹推进力度不大”问题

(1)新野县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2021年8月31日竣工,至巡察时仍有124.88亩未建成,进度不足60%。

整改落实情况

①督促新野县加快完成大棚建设任务。巡察反馈未建成124.88亩大棚建设任务,由三家主体承担,其中新野县津湾嘉佳有机家庭农场建设22.48亩,已于2023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河南省新野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5.4亩、河南省现代农业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野分公司97亩,已于2023年10月底建设完成。至2023年10月31日,三家主体共124.88亩大棚建设任务已全部建设完成。

②市局已督促新野县与项目建设主体,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制定大棚蔬菜生产计划,让建成设施尽快投入生产使用,及早发挥效益。

3.关于“项目运行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及时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将梳理后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至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求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迅速组织整改。截至2023年12月11日,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②2023年11月18日,结合审计、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工作会,督促各县市区一是要履职尽责、把握政策,切实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二是要弄清问题,不留漏洞,全面做好项目质量管理、建后管护工作。三是要做好精准整改、统筹推进、跟踪问效工作。

③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管理。把质量管理放在农田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将质量管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时刻绷紧“质量”意识,把住关键节点,严格施工管理、全程监理,匠心打造精品工程。严格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项目监理主体责任落实,严防质量风险。

④强化高标准农田工程后期管护。结合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管护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管护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明确亩均管护资金投入标准,堵塞管理漏洞,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块,成一块,发挥效益一块。

加强户厕建设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人居环境厕所革命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按照现有制度规定,农村改厕没有规定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承包施工。截至2023年12月,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多次组织培训,加强户厕改造项目施工指导,向各乡镇下发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化粪池运行维护规范等技术指导文件,组织乡镇及有关技术人员对已改建户厕质量验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改建质量,做到让农户满意。

4.关于“项目资产管护要求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通知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截至2023年12月11日,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②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局把质量管理放在农田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将质量管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时刻绷紧“质量”意识,把住关键节点,严格施工管理、全程监理,匠心打造精品工程。严格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项目监理主体责任落实,严防质量风险。

③强化工程后期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工程管护。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一长两员”(井长、管护员、维修员)管护机制。同步探索实施委托管护、信息化管护等方式。

5.关于“系统内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问题,杜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②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把质量管理放在农田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将质量管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时刻绷紧“质量”意识,把住关键节点,严格施工管理、全程监理,匠心打造精品工程。严格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项目监理主体责任落实,严防质量风险。

③强化工程后期管护。结合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管护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管护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明确亩均管护资金投入标准,堵塞管理漏洞,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块,成一块,发挥效益一块。

④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市级及各县市区工作人员参加省级高标准农田培训会;结合下达年度任务、市级评审、编制实施计划、竣工验收等工作节点和前期审计反馈问题,分别于2023年1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业务培训会,对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立项、项目施工、上图入库等进行培训,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建管人员业务能力。

(三)作风不够严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专项监管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责令局各项目承担科室(单位)按照整改台账的整改措施,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压实各级责任,督促相关县市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实施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为加强涉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印发《南阳市涉农重点项目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自2023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重点项目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印发了《南阳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核查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2023年以来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聚焦项目前期推进、建设实施、资金使用、竣工投用等关键环节,重点核查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而未用和资金落实滞后、资金沉淀闲置等使用不规范问题。三是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南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进行排查治理。

③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宛财预〔2023〕541号),对市本级及各区涉及的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共7大类资金绩效指标进行分解。组织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监控,完成部门绩效监控总结报告,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关于“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1)2021年,西峡县田关镇大岭村李庄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不严格,为空闲和栽树的70.28亩多发放补贴款9019.05元,已全部退回。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宣传。通过在网站,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惠农政策。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河南省2023年惠农支农资金政策明白纸》《河南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②健全制度。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阳市农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宛财农水〔2023〕6号),重点对2022年以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直接补贴到农民群众的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查纠重点。一是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科学分配及时下达农业补贴资金。二是是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将农业补贴发放到位。三是是否贯彻落实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我省文件要求。四是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示农业补贴信息。五是是否存在虚增面积、虚高成本或价格等方式骗取套取农业补贴等问题。六是是否存在迟拨滞拨、结存闲置、截留挪用农业补贴等问题。

③对市观念能力作风活动办公室通报的案例剖析“2021年西峡县田关镇大岭村李庄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不严格”问题。通过微信群,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进行通报学习,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惠农补贴工作。

(2)2020至2021年,卧龙区谢庄镇毛田村113户农民,在耕地已出租给市林业局建成林地的情况下,仍继续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34万元。2023年3月,卧龙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

①通过在网站,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惠农政策。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河南省2023年惠农支农资金政策明白纸》《河南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②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阳市农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宛财农水〔2023〕6号),重点对2022年以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直接补贴到农民群众的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查纠重点。一是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科学分配及时下达农业补贴资金。二是是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将农业补贴发放到位。三是是否贯彻落实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我省文件要求。四是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示农业补贴信息。五是是否存在虚增面积、虚高成本或价格等方式骗取套取农业补贴等问题。六是是否存在迟拨滞拨、结存闲置、截留挪用农业补贴等问题。

③2023年11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巡察反馈的4例典型案例,要求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397989;邮政信箱: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nysjjxk@163.com。

                                                                                                                                    中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