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护“三农”】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原文】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2016年1月1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出处】
(清)汪辉祖《学治臆说·用亲不如用友》
【原典】
谚曰: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盖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也。之三者未必才无可用,第内有蔽聪塞明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任以笔墨,则售承行,鬻差票;任以案牍,则通贿赂,变是非;任以仓库,则轻出重入,西掩东挪,弊难枚举。即令总核买办杂务,其细已甚,亦必至于短发价值,有玷官声,故无一而可。事非十分败坏,不入于耳;迨入于耳,已难措手。以法则伤恩,以恩则坏法。三者相同,而子为尤甚,其见利忘亲者无论。意在爱亲,而孳孳焉为亲计利,势必陷亲于不义,所以危也。
【解读】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是清代流传甚广的一句谚语,其中的“三爷”指少爷、姑爷、舅爷,亦即儿子、女婿、妻兄弟。意在告诫为官者,这三种人千万不可使用,否则会丢官罢职,败家毁业。
清代衙门的职员如幕友、长随等多为私人性任用。他们的聘用,不需经政府的选拔考试,而是凭着与州县官的特殊私人关系,故“三爷”在衙门任职非常普遍。“三爷”的至亲关系容易使其行为失范,有恃无恐,“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他们容易倚仗与官员的这种父子、翁婿、郎舅关系,狐假虎威,胡作非为:“任以笔墨,则售承行,鬻差票;任以案牍,则通贿赂,变是非;任以仓库,则轻出重入,西掩东挪。”清代乾嘉年间的绍兴师爷汪辉祖,一生在州县做幕僚三四十年,后又当了几年州县官吏,亲历目见,深知委用“三爷”之害。他认为这三种人“未必才无可用”,但为官者决不可将其倚为心腹,委以重任,因为这些人“内有蔽聪塞明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致使“事非十分败坏,不入于耳;迨入于耳,已难措手” 。故大声疾呼革除这一积弊。
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了清代这则谚语,并痛心地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为此,他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