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现就《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乡村建设要抓紧干起来,稳扎稳打、久久为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但与城镇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有很大差距,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切实改善农村面貌,推动我市在乡村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
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
4、《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宛发[2021]1号)
5、《方案》于2021年12月15日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末,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有条件的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精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搞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地域特点,结合特色优势,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乡村建设模式和途径。坚持城乡融合,打造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推动县镇村联动发展。坚持循序渐进,不盲目求快,尊重农村发展规律,注重质量实效,不搞大拆大建。建管并重。加强后期管护,建管结合,创新管理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农民主体。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宗旨,尊重农民意愿,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重点任务。《方案》包括村庄规划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四大领域,涉及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发改、卫健、文旅等多个行业,众多部门,内容广泛、全面。具体划分为14个专项行动,分别是:县域国土空间一体化规划行动、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县域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县域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通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提升农村道路、供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卫生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四)重要举措。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各项任务。根据村庄类别、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分类推进,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打造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按照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深化提升、转型升级的理念,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模式路径。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逐级逐部门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充分发动各级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企业、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全员参与建设。将乡村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五)《方案》的创新。围绕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中,增加了“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求;在第三部分建设重点中,省《方案》确定了13个专项行动,我市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共14个专项行动;在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中,增加了“坚持全员参与”和“强化考核督查”两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