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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办理3起​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案件

时间:2023-08-24 来源: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阅读次数:


2023年新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明确了相关主体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等法律责任。南阳市认真贯彻落实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将依法查处涉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行为纳入南阳市县市区大抓落实积分管理考核,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收不收、应开不开等违规行为加强执法,限期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截止目前,我市共办理合格证案件3起。

一、案情回顾

2023年6月19日,新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歪子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收菜人员正在整理蔬菜,经执法人员询问,收菜人叫魏后祥,刚从一菜农处收到茄子5公斤,遂向他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魏后祥说没有向对方索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讲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知识,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6月28日,新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城郊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电动三轮车正在整理蔬菜,经执法人员询问,收菜人叫陈星钦,刚从一菜农处买到豆角12公斤,遂向他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陈星钦说没有向对方索要,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7月12日,淅川县农业农村局对淅川县团体养殖专业合作社日常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鸡蛋未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依法要求该公司限期进行整改。7月17日,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逾期仍未按照规定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淅川县农业农村局对该企业做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典型意义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案件的查处对违法者和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使其认识到执法监管部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促进其规范开具、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