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对2023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
答 复
徐峰代表:
您提出的“建立完善农村政务信息信用平台,高质量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范围答复如下:
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展现农村群众的信用状态,打通信用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乡村基层治理、农村金融普及、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您的提案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符合南阳实际,和我们工作思路不谋而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全市统一的信息基础目录。依托省市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市各涉农金融机构农户数据库等系统平台,分类和梳理现有涉农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政府部门掌握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充分考虑涉农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的意见,制定全市统一的涉农信用信息基础目录。
二是构建多方参与的信息采集机制。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涉农金融机构各级网点等现有阵地资源,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统筹辖区内涉农金融机构和下辖村委会(社区)共同建设乡镇信用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信息采集工作。系统掌握的涉农信用信息,由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采集,并经由同级信用管理部门统一归集,从而建立起全方位、多渠道的涉农信用信息采集机制。
三是全面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参照“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勤劳致富、家庭和睦、庭院整洁、资信良好”六项要求,对农户开展信用评价,按照“征信+评级+授信”模式,将信用评级结果量化为具体的授信金额和优惠利率,实现线上普惠性信用贷款授信,并向农村“四类人员”、志愿者、一线工作者、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适当倾斜。融合现有积分管理等做法,把农户信用评价有效链接到农村领域各应用场景中,扩展信用的价值化应用。
四是扶持新型农业主体。针对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特点,结合行业分类、经营规模、专业化程度、信用状况等维度,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模型,采用“分类+批量化”模式全面开展信用评价。信用管理部门充分调动各级各条线的优惠扶持政策,帮助有发展潜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五是推动创新乡村治理手段。围绕人居环境整治等基层治理难题,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把信用手段嵌入日常管理工作,找准“信用+乡村治理”的切入点联动点,推动创新乡村治理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治理手段,充分激发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实现基层行政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
六是大力推广惠民场景应用。指导县市区和乡镇立足本地实际,聚焦上学就医、生活消费、招工就业等民生热点,推动“信用+”机制在农村领域的探索和实践,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广惠民应用场景,回应群众诉求,让农户方便直接地享受到信用的价值化成果和服务,激发群众“知信、守信、用信”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2023年4月20日
承办人:苗金全
联系单位及电话: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