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对2023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陈富成、李俊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副中心城市周边重点镇、特色镇、扩权镇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们对全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期,我们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期,市政府制定了《南阳市培育“镇级小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打造卫星镇、中心镇、特色镇的基础上,力争在全市培育发展一批功能定位清晰、空间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备、产业引领突出、生态环境优美的“镇级小城市”试点。
在此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切实保障搬迁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有关权益和村集体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述职责要求,积极配合市住建部门,扎实做好“镇级小城市”试点建设的有关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建设省域现代化副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您们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三农”发展!
2023年4月18日
承办人:闵旭宝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