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2023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

 

江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野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扶持的提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范围答复如下:

一、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

近三年来,南阳市累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46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6399亿元、省累加资金0.2069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54580台套,收益农户51333户,拉动农民投入15.94亿元。通过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便捷、高效和廉洁实施,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467.4万千瓦,大动力、复合型和环保型机械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8.2%,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粮食烘干、高效植保、花生收获等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并成功入选全国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为全市粮食增产、农业提质增效和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南阳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争取情况

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依据河南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基础资源因素20%、政策任务因素60%和绩效评价因素20%的测算方法及标准进行分配。我市各县市区按照补贴方案扎实落实补贴政策,努力提升资金分配各因素占比,同时,通过与省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介绍我市资金缺口情况、粮食生产大市现状和农民购机需求愿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多年来,我市资金总量稳居全省前二位次。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0年,南阳市17123万元,全省共计135733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2.62%,超过全省平均数129.84%2021年,南阳市20666万元,全省共计138216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4.95%,超过全省平均数169.16%2022年,南阳市18610万元,全省共计156169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1.92%,超过全省平均数113.7%

(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20年,南阳市768万元,全省共计5000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5.36%,超过全省平均数177.77%2021年,南阳市670万元,全省共计5000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3.40%,超过全省平均数141.01%2022年,南阳市631万元,全省共计5000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2.62%,超过全省平均数127.8%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补贴资金缺口较大。补贴资金不能满足机手购买需求,资金缺口连年加大。例如:2020年下达南阳市中央购置补贴资金1.7123亿元,实际申请使用3.1亿元(提前使用2021年资金1.4亿元);2021年下达资金2.0666亿元,扣除上年提前使用资金,2021年实际可用资金只有6250万元;2022年下达资金1.861亿元,2022年底,因全面实施机手通过APP有录尽录,超录资金达3.3658亿元;2023年下达资金1.6624亿元,只能弥补上年的一半。

(二)省累加补贴资金与中央资金比例严重不配套。三年来,下达南阳市中央资金5.6399亿元,省累加资金0.2069亿元,占中央资金3.67%。累加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极少,增加了实施矛盾。

(三)资金兑付困难。2023年2月中旬,各县市区财政才把2021年资金兑付完毕。截至目前,全市2022年兑付资金只达到65%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争取增加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度。继续保持和省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介绍我市资金缺口情况、粮食生产大市现状和农民购机需求愿望,在省分配资金因素法测算中争取南阳量值进一步提高,总额度相对增加。

(二)主动做好区域内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化建议。使补贴资金分配的更合理、科学,贴合各县市区实际需求,在优先满足丘陵山区贫困县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支持粮食生产大县市区需求,做到既体现扶贫补弱一贯优先,也要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生产基础。

(三)及时督促农机购置补贴惠农资金的实施进度。要追踪掌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动态,不定期通报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努力提升资金分配因素中的绩效评价因素的比例,从而提高我市资金总额度。

(四)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大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力度,结合补贴系统预登记情况,足额下达补贴资金,以满足群众的购机需求,真正实现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常年开放、常年办理、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下一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部门将协同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办好做细,真正使农机惠民政策体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形象”。我市农业机械化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更多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

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三农”发展!




2023年425       


承办人:周增学

联系单位及电话: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6339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