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对象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单位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领导成员和分工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依申请公开渠道或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6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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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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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业部门文件 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9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0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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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政民互动 公众参与

1.网上调查

2.意见征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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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在线访谈

1.访谈视频

2.文字实录

3.访谈图片

4.媒体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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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4 政务新媒体 政务微信 单位微信公众号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5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 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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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政务动态 会议活动 本部门本行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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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重点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8 规划计划 本部门工作计划、专项规划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9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0 监管执法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