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粮补相关政策

时间:2023-05-25 来源: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省级有关工作方案,目前涉及粮补的政策主要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两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国家政策)

(1)补贴依据: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2)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3)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 ”系统

(4)补贴资金兑付: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直接兑现到户,具体发放流程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国家政策)

(1)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2)补贴依据和标准: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地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3)补贴资金管理:资金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各地要与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做好衔接,及时兑付资金,不误农时。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的地区,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请有关市、县(市、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4)补贴资金兑付: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具体发放流程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补贴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提前通知补贴对象准备好银行账户等信息,做好信息采集,确保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位。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确认后的补贴清册,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