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雨灾洪灾雪灾等灾后死亡畜禽处置预案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雨灾洪灾雪灾等灾后死亡畜禽

处置预案

 

雨灾、洪灾、雪灾等灾后,死亡畜禽尸体容易出现漂浮腐烂等现象,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和传播风险增大。为科学有效、迅速规范做好雨灾、洪灾、雪灾等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置等工作,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制订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雨灾、洪灾、雪灾等灾后死亡畜禽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可能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南阳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阳市农业农村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预案

1.3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灾后动物死亡、可能发生的疫病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危害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死亡畜禽及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处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县区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有关工作。

1.4.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畜牧)主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死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工作,建立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

1.4.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以免疫和生物安全管理为主的各项预防性措施。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依靠群众,群防群控。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2  处置责任及原则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者主体责任,及时打捞收集处理因灾死亡畜禽尸体,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排查力度和频次,核实处理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县(市、区)、乡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调集挖掘机等设施设备,提高打捞收集处置效率,配备防化设备,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全程做好技术指导,全力做好灾后死亡畜禽打捞、收集、无害化处理和消杀工作。各地要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制定时间节点,及时做好死亡畜禽打捞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分类应对措施

3.1 对露出水面的死亡畜禽的养殖场户和存在区域,及时对畜禽尸体进行收集,转运,有条件的送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具送无害化处理厂处理条件的,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应要求,采用深埋、焚烧等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

3.2 对水深未露出水面的死亡畜禽的养殖场户和死亡畜禽漂浮区域,拉起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全天候值班看护,防止死亡畜禽外流和引起其他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一旦水势消减,及时开展处置。

4  规范操作要求

4.1 需要外运死亡畜禽进行处置的,死亡畜禽运输车辆应防水、防渗、耐腐蚀、易清洗消毒。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经过人口聚居区、畜禽养殖密集区。应建立运输台账,妥善保存运输记录信息。

4.2 采用深埋法处理死亡畜禽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合理选址、规范操作,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住区、河流等地区,坑深在2米以上,进行深埋处理,畜禽尸体入坑前后,撒上石灰或消毒液,覆盖厚土。深埋后,在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并对深埋场所开展不间断消毒三周以上。

5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5.1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调度,妥善应对,及时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隐患排查和防疫指导。进一步加强炭疽、布病等畜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强化与卫健委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协调联动、互通信息,做好畜间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人畜共患病的传播和扩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5.2 无害化处理和检疫监督。及时指导辖区内做好死亡畜禽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死亡畜禽乱丢乱弃、顺水漂流等现象发生;强化监督执法,切实加强检疫工作,防止死亡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5.3 重点场所消毒灭源。指导受灾养殖场(户)加强防疫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指导辖区政府或村组织、养殖场等相关单位对关键场所预防性消毒。对畜禽圈舍、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运输车辆、用具等,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水淹暂时无法实地操作养殖场及其周边等受污染区域,可以动用无人机等方式进行多频次的消杀作业,降低疫情风险隐患。

5.4 监测流调加大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增加监测流调密度和频率,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5.5 畜禽强制免疫。结合防控实际,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对免疫抗体水平较低的畜禽要及时补免补防,构筑有效防疫屏障。

5.6 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充足。确保每天防疫、消毒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科学果断处置。

6  信息上报

灾情发生后,各地要安排专人按时报送灾后畜禽防疫工作信息,要实事求是,应报尽报,及时统计各项工作,如实上报进度,确保死亡畜禽处置数字、消毒、免疫疫病防控数据客观真实,为做好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置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7  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组织领导,在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行动,分工负责,步调一致开展灾后无害化处理及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和养殖场户主的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