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南阳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南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概念
本预案所称农业有害生物,是指严重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并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暴发性、流行性病虫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包括能够对农作物造成危害的真菌、细菌、病毒、昆虫、线虫、杂草、害鼠、软体动物等生物。
本预案所称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能随植物及其产品通过引种调种或异地加工等人为因素传播,而纳入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检疫名录的农业有害生物。
本预案所称农业生物灾害,是指因农业有害生物或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对农业生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事件。
(四)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防控风险,降低损失。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阳市行政区域内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班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班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农业生物灾害工作应急办公室,由分管农业生物灾害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粮作科科长兼任副主任。
(二)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职责。负责指挥和协调农业生物灾害事件的防控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向南阳市政府和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报告有关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负责对应急行动方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本预案。
(三)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做好值班、应急响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利用南阳农业农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动态、防灾救灾等各类信息。指导粮作、经作等科室做好灾情统计、农业生物灾害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科:主要职责是对有关科室防灾救灾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计划财务科:负责灾后补助资金申报、提出救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救灾资金监督管理,为农业生物灾害应急提供资金保障;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农业生物灾害安全管理。
粮食作物科:负责农作物防灾救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农作物灾情统计,制定农作物防灾救灾减灾相关工作方案;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经作科:负责指导经济作物等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种业农药管理科:做好救灾种子和农药的调拨和选择工作。
科技教育科:指导和开展灾后农业科技服务。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指导农机安全防灾救灾工作,加强农机救灾能力建设;负责应对生物灾害及灾后生产恢复所需农业机械设备的调度等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加强灾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
农技站、经作站、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种技站:负责指导农作物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开展救灾种子储备,及时调剂、调运救灾应急种子;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土壤肥料技术指导;负责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指导灾后植物检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负责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其他科室和局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监测预警机制
(一)监测
1.监测系统:建立市县(市、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完善测报站点,充分发挥乡镇农业经营主体人员的作用,提高监测覆盖率和准确率。
2.监测要求:各监测网点要做到规范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科学分析,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对发生在本辖区外的有可能对本地造成重大危害的生物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预测,并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二)预警发布
市植保站接到有关农业生物灾害事件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预警手段,根据突发农业生物灾害事件的不同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报告给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经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研判批准后发布预警级别,同时传递给相关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
四、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分级标准
农业生物灾害按照发生性质、发生面积、发生程度、涉及范围、发展趋势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I级)农业生物灾害
暴发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预测发生面积100万亩以上,或发生面积达到受害作物种植面积的20%以上,或可能造成产量损失30%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市内首次发现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连片发生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或同时在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二)重大(Ⅱ级)农业生物灾害
暴发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预测发生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或发生面积达到受害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上,或可能造成产量损失20%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市内首次发现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连片发生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或同时在3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存在严重潜在威胁。
(三)较大(Ⅲ级)农业生物灾害
暴发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预测发生面积达到 10万亩以上,或发生面积达到受害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或可能造成产量损失10%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市内首次发现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1个县(市区)连片发生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或在2以上的县(市区)同时发生,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存在较大潜在威胁。
(四)一般(IV级)农业生物灾害
暴发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预测发生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或发生面积达到受害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或可能造成产量损失5%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市内首次发现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1个县(市区)连片发生面积在500亩以上,或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同时发生,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构成一定威胁。
五、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
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当农业生物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政府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立即汇报给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
(二)启动预案
根据先期处置农业生物灾害掌握的情况,实行分级启动预案。
1. Ⅲ、IV级响应
较大(Ⅲ)和一般(IV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派员前往灾害发生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农业生物灾害工作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信息,视发生情况提供技术、物资支援。
(2)事发地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核实灾害信息,组织专家分析、研判、评估,划定应急防控区域,制定应急措施。
(3)事发地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紧急调拨所需防治物资、设备、资金,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4)事发地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 Ⅱ级响应
重大(Ⅱ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事发地县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要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做好Ⅲ、IV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要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害发生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市、县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委员会分析会商、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并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县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立即申请县级政府主导处置。
(3)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灾害信息,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应急举措。
(4)各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3. I级响应
特别重大(I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做好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立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前往灾害发生地,了解前期处置情况,组织灾害应急防控。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害处置情况。
(3)市、县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委员会分析会商、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并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县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迅速向发生地党委政府报告,实行党政同责,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扑灭。
(4)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灾害信息,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应急举措。
(5)各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响应实施后,根据农业重大病虫害和检疫性病虫害及外来有害生物的灾害种类,实施相应的处置程序。
1.重大农作物有害生物的应急处置程序
(1)调查灾情,分析灾情发生原因;
(2)划定灾情发生区域(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监控防治区);
(3)实施防治措施。受灾县(市、区)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生产自救。对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监控防治区,分别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2.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程序
(1)划定疫区、保护区和疫情发生区;
(2)应急处置措施。对疫区、保护区和疫情发生区,分别采取封锁、控制和扑灭等应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响应终止
农业生物灾害经过应急处置行动得到有效控制,由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经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行动终止。
(五)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和事发县(市、区)政府,制订灾后生产计划,帮助受灾地区农户生产自救,落实救灾经费。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责任、应急处置的过程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成立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控专家组,成员由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灾情鉴定、复核,提供防控决策与技术建议。组建应急防控队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加强各专业技术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生物灾情预报和防控能力。
(二)物资保障。建立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对充足的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库设在交通便利,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局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统一调配。
(三)宣传保障。局办公室要加强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植保站要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救灾应急培训,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应急演练。不定期组织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练,由县(市、区)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农业生物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技能。
七、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南阳市应对农业生物灾害防控专家组名单
附件
南阳市应对农业生物灾害防控专家组名单
第一组 负责社旗县、一体化示范区
组 长:赵群友 市种子站站长
成 员:王育楠 研究员
宋 舰 农艺师
第二组 负责方城县、高新区
组 长:胡银庆 市农技站站长
成 员:秦振栓 高级农艺师
高世宇 农艺师
第三组 负责卧龙区
组 长:张澎海 市土肥站站长
成 员:张亚琳 研究员
吴全德 高级农艺师
第四组 负责新野县
组 长:王玉海 黄牛科技中心主任
成 员:王建钦 正高级畜牧师
刘青山 畜牧师
第五组 负责南召县、鸭河工区
组 长:朱星省 市水产站站长
成 员:陈 云 高级工程师
韩德顺 工程师
第六组 负责内乡县 、镇平县
李少洋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同信 高级兽医师
陈国良 高级技师
第七组 负责淅川县、西峡县
组 长:杨显金 市经作站站长
成 员:常 键 高级农艺师
杜如学 高级农艺师
第八组 负责唐河县、桐柏县
组 长:曾显光 市植保站站长
成 员:吴云洋 高级农艺师
袁 伟 高级农艺师
第九组 负责邓州市
组 长:张光昱 市种技站站长
成 员:赵振杰 高级农艺师
李小岩 高级农艺师
第十组 负责宛城区、官庄工区
组 长:王春笋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高书械 高级兽医师
李正坚 高级兽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