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城区防洪救灾应急预案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城区防洪救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根据南阳市城区防洪指挥部防洪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实际,规范全局在城区防汛中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编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和《南阳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洪涝灾害事故防御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护。充分发挥人的主管能动性,发挥抢险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洪涝灾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救援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4)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坚持防汛救灾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物资储备、队伍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抗洪救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农业农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综合协调指挥组、应急支持保障组、应急救援队组成。根据汛情和实情发生变化,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汛措施,确保在汛情发生时赶赴现场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

突发洪灾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并及时上报突发特大暴雨,出现洪涝紧急情况时,要对洪灾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认真核查实情

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制定应急具体对策措施。

3.加强技术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科技专家人员,深入城区办事处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宣传推广抗灾救灾技术,组织指导群众抗灾救灾。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城区防汛排涝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汛排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必须到一线检查指导。要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的侥幸心理,依据职责分工和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2.统一思想,服从指挥。防汛责任重于泰山,汛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调度,恪守职责,按照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对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防汛排涝任务落实,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各单位、科室在汛期要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各工作小组成员、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抢险队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在接到集合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防汛抢险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最严厉的处理;因主观原因延误抢险时机,造成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