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省政府决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以提高农业灌溉效率、提升耕地地力、改善农田生态为核心,坚持“省主导、市统筹、县实施”原则,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要求,创新建管机制,拓宽筹融资渠道,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投资标准。结合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合理确定投资标准,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亩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4000元

(一)建设标准化。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科学合理设计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气象综合配套。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覆盖面达到100%。每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开挖排涝沟渠12公里以上,衬砌生态透水砖,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硬化机耕路不少于12公里,机耕路路宽一般为6米,硬化路面宽度不少于4米,田间道路通达程度达到100%。每个示范县配套建设1个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每5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个农田生产科技监测站。农田防护林网做到主干道“一路两行树”,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树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实施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土壤培肥等措施,每公斤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6克,土壤酸碱度值保持在6.0—7.5,土壤耕层达到25厘米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100%。

(三)应用智能化。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中应用。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开发建设智慧农业管理平台,涵盖农田综合信息采集、智能灌溉控制、水价综合改革、植保监测、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农事综合管理、农机管理应用和农产品追溯源等应用功能,实现“一个屏幕(或智能终端)管理万亩良田”“一套农事管理系统服务百万亩良田”。

(五)管理规范化。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配套制定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结合统计调查、日常调度等情况,综合运用上图入库、实地评估、遥感监测等方式,强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高效有序的监测监管网络。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根据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模、管护责任等,确定管护机构,明确管护标准、管护经费筹措渠道,建立公共预算、集体经济投入、经营主体自筹等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管护主体等模式,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管护水平。

三、重点工作

(二)合理选择区域。各地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优先选择相对集中、土地平整、水土资源禀赋较好、交通便利、无潜在地质灾害的地块,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一般不低于1万亩,同时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要远离化工园区(厂区)等污染源。

(四)严格质量管控。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项目布局、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监管,采用巡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承担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评估评审等任务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

四、保障措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计划,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优先向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交易资金实行封闭化管理,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统筹相关涉农项目和资金重点向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安排,发挥项目聚合效应。

(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高标准农田激励评价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工作绩效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等挂钩。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建设日常调度,对项目进展快、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提醒约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