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

 

第一部分

南阳市农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进行监测;对农产品品质进行检测;接受国家、省认证委员会委托,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的各种检测;以及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进出我市的农产品进行市场准入、准出检测;负责对市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并接受社会各界、企业和群众的送检产品,受理群众举报,对不合格农产品会同执法部门进行销毁。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认证科、检测一室、检测二室、业务室 

第二部分

南阳市农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收入总计318.66万元,支出总计318.6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79万元,增长9.18%。变化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收入总计318.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6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支出总计31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6万元,占总支出92.15%;项目支出25.00万元,占总支出7.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18.66万元,支出318.6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均增加26.79万元,增长9.18%变化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资调标,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1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9万元,占总支出的7.4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万元,占总支出的0.09%事业单位医疗11.84万元,占总支出的3.7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占总支出的0.46%事业运行235.93万元,占总支出的73.85%其它农业农村支出24.00万元,占总支出的7.53%;住房公积金17.77万元,占总支出的5.58%;培训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0.3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2.45万元,占96.18%;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占3.82%。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70万元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21减少0.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列支相关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O.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7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人员经费)11.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预算数比2021增加6.15万元,增长121.54%。主要原因统计口径不一致,本年度包含有单位工会费和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00%。

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预算数与2021年度预算数持平。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单位2022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投入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履职目标实现;效益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都有相应的指标值和指标值说明。整体绩效全面反映了我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预期绩效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我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1.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单位2022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