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7日
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切实改善农村面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为建设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新培育65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到2025年,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有条件的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着眼长远、站位高远,以“前瞻30年”的战略眼光看问题、定规划、画蓝图、谋发展。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精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县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二)因地制宜。紧扣我市城镇化率低、农村人口占比高的特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因势利导、因情施策,杜绝照搬照抄,根据地域特点,结合特色优势,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本区域的乡村建设模式和途径。
(三)城乡融合。打造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县、镇、村联动发展新格局。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循序渐进。注重质量实效,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严禁盲目求快、大拆大建。
(五)建管并重。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后期管护,巩固建设成果,做到建管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六)农民主体。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宗旨,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县域国土空间一体化规划行动。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乡村味道、城市品质”的规划理念,补齐乡村规划短板,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扎实的规划保障。
1.统筹各级规划编制,构建整体规划体系。立体推进县、乡、村规划,加快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布局县域城乡国土空间。在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县域村庄分类及布局规划和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重点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到2025年,构建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乡村地区规划实现全覆盖。
2.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乡村用地空间。坚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合理安排城乡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坚持县域一盘棋,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3.规范村庄建设行为,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有序管控村民住房建设行为。深入挖掘本地自然地理环境、历史人文特征、民风民俗习惯等,提出本地区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划定市域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
4.提升乡村规划质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按照《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等标准文件,严格审查审批流程,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从严打击违反规划实施的乡村建设行为,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和乡村规划师制度。
(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围绕打造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主产区的目标,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建设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后管护,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继续推进“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
(三)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路网服务水平,创新公路养护模式,强化质量监管,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推动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促进“交通运输+”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深化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在确保具备条件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再完成5000公里农村公路、850座农村公路危桥的改造任务。到2025年,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和客货运输网络,基本实现行政村到县城最多一次换乘比例达到100%。
(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推动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进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有条件的县(市、区)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完成6个县(市、区)水源置换工作,县域内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60%。
(五)实施县域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因地制宜开发风能资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强化农村地热能利用,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促进城乡清洁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2小时以内,农村电网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6万千瓦,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
(六)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巩固网络扶贫成果,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到2025年,市域内5G基站数量达到4000个,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得到大幅提升,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弥合。
(七)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到2025年,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县域内基本实现城乡一致,形成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四级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县级融媒体中心IPTV直播频道信号全接入。
(八)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创新县域物流运作模式,壮大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推动城乡物流信息化、绿色化发展。先行推动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的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
(九)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强化农村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出台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细则,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生产经营性房屋、公共用房的安全隐患整治,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在地震高烈度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完善,农村所有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完成,农村房屋建造品质显著提升,建筑特色与村庄风貌初步形成。
(十)实施县域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完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短板基本补齐,所有县(市)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
(十一)实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完善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和社会化发展。全面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出台《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达标工程,每个村(社区)每年围绕传统节日和重大节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到2025年,县级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实现全覆盖,县、乡两级至少形成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七个一”达标。
(十二)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体制机制,加快提升县域中医药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和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控处置能力和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优质高效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建成,20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医院水平,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达到45%以上,并普遍实行“乡聘村用”,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十三)实施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养育、高龄老年人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内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县域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提高,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实现全覆盖。
(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坑塘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统筹,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态更优良,乡风更文明,生活更美好。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内乡模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左右。
3.持续巩固提升坑塘整治成果。深入推行“河长+塘长”制,对全市已整治的2万座坑塘建档、定位、编号,对还未治理的坑塘全面提升治理,并将塘、堰、坝等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长监管范围。到2025年,建立完善的“管、护、用”长效机制。
4.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全覆盖。
5.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深入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六清”行动,治理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六乱”行动,使农村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创建,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到2025年,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5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重点任务,分别成立行动专班,由市级领导任专班组长,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二)坚持分类推进。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因素,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科学把握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指导,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之路。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的标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率先建设“四美乡村”。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保持原始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要按照“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的原则进行安置,并妥善处理好搬迁后续问题。
(三)开展示范创建。引导2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在乡村建设领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打造16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借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做法,每年高标准打造一批乡村建设示范村。围绕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穿点成线、连线成面,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线、示范区、示范带,按照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深化提升、转型升级的理念,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模式路径。
(四)完善投融资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继续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类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债券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乡村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乡村文化旅游、农村供水等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的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和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党建+金融”“整村授信”等,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持续扩大乡村建设领域社会资本投入。
(五)夯实部门责任。逐级逐部门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认真履行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职责,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行动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六)坚持全员参与。落实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责任,发挥资源调配能力,在项目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进行支持。用好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乡村文化建设、乡村基层治理、乡村养老、教育、卫生医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调动企业参与乡村建设,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乡村建设行动蓬勃开展。
(七)强化考核督查。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报告乡村建设实施情况。将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注重提拔使用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健全督查机制,创新完善督查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激励鞭策干部改进作风、担当有为。
相关文件:关于《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http://www.nanyang.gov.cn/gk/zcjj/zcjd/4908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