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做好农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经研究,特制定《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1年10月28日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3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做好农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农业行业准营规则,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改革要求。改革事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共14项事项(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农药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全部以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进行改革。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改革事项清单列明的改革方式和具体改革举措(见附件)分类推进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
(三)强化系统协同配套。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制定完善农业领域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逐步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和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及互认互信。加快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时将农业领域行政许可、备案、执法等信息归集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机制。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各行政审批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加强法治保障。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按程序对所涉及到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抓好改革实施。结合实际抓紧修订完善审批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及时改造升级有关信息系统,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附件:“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
(共14项)
序号 |
主管 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 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 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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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取消 审批 |
审批 改为 备案 |
实行 告知 承话 |
优化 审批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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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 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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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生鲜乳准运证明有效期由一年延长至两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2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 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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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3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 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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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4 |
农业农村部 |
种畜禽生 产经营许 可 |
种畜禽生 产经营许 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 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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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5 |
农业农村部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 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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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6 |
农业农村部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 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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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7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 许可证核 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 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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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 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
8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 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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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 减至15个工作曰。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耍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
9 |
农业农村部 |
农药经营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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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10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 证核发 |
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 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以上 地方农业 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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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 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11 |
农业农村部 |
生猪定点 屠宰厂(场)设置审査 |
生猪定点 屠宰证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 级人民政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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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中请人提供动物防 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 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 及相关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 |
12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 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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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
13 |
农业农村部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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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14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设区的市 、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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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