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阳市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南阳市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新野县畜牧局、内乡县畜牧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农办(社会事业局):

现将《南阳市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8日

 

 

南阳市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需要,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惩治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日常监管为主,重点监管为辅助,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双打工作落实,做好两法衔接。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向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套牌侵权、虚假宣传、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不按要求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非法生产经营高毒、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以及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复混(合)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掺混肥料及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兽药: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含量不合格、非法添加等问题。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区域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重点监控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物流企业等。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

1、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要对农资主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际、市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以及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等重点区域重点巡查,关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监管。

2、互联网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涉案线下企业的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行为,及时移送涉刑违法犯罪案件。

3、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重点季节

春耕生产、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时节,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庆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农兽药等重要农业投入品实施严管严控。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源头治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加强信用管理。加强证后跟踪检查,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及时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将新型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全面掌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积极推进建立种子、农药等主要农资产品追溯制度,实现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

(二)强化市场监管,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加强检打联动。要根据农时季节和农资使用特点,认真制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健全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应作为重点对象。要将投入品抽检延伸到种养殖大户、农业基地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资诚信体系建设。注重质量抽检与案件查处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制售假劣的源头。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的,及时查清去向,并采取下架、退市和收回等强制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的监管执法模式和部门间执法监管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推动网上办案,实时掌握立案、调查、处罚和移送等情况。确保“检查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

(三)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充分利用“12316”投诉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狠抓案件查处。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四)加快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宣传,建立所有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二是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承诺要做到全覆盖。三是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级监管,对列入黑名单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要实施联合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生产经营者要有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四是完善信用信息目录,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五是各地要不断探索建立信用创新机制和诚信惠民措施,结合农资专项整治和信用宣传周时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加强信用监管能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引导全行业诚信意识,合法生产经营。

(五)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地在春、秋两季要采取多种形式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和检测单位等加强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提供农资选购、种养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资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依法履行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具体抓。加大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查处力度。逐级落实农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要报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公示,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农资经销门店购进销售的产品要进行备案、检测、公示,合格后进行销售,确保依法生产、守法经营。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要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其农资打假主力军的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报告、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装备落实到位。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把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开展进度及时报送至市局法规科。(nzdjlxb@163.com)。

 

附件1:南阳市2021年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问题统计表

 

 

 


附件1

南阳市2021年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查处案

件数

立案数

结案数

调解

查获

物资

货值

出动执法

人员

发放

材料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抽样数

单位

公斤

万元

人次

万份

个次

个次

合计

 

 

 

 

 

 

 

 

 

 

 

种子

 

 

 

 

 

 

 

 

 

 

 

肥料

 

 

 

 

 

 

 

 

 

 

 

农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兽药

 

 

 

 

 

 

 

 

 

 

 

填报单位(县区名):                                             填报日期:   月   日

附件2

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问题统计表

 

填报单位(县区名):                                 填报日期:   月   日

序号

经营门店

农资种类

发现问题

处理进展情况